贯彻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四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政策规定、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主要职责
一、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
四、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法定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五、协助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场地等单位的卫生注册并负责监督管理。
六、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及容器的检疫、卫生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及其他原产地证书的签证工作。
十、承办国家质检总局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局内事务进行协调和督查督办;
2. 负责秘书、机要、保密及档案工作;
3. 负责政务信息的审核把关、修改传递及检验检疫宣传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及接待活动;
4. 负责组织重要会议;
5. 负责检验检疫法制工作及执法监督、稽查工作,对外接洽行政处罚、复议、诉讼和司法调查及法制宣传教育;
6. 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7.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主要职责:
1. 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党组中心组秘书工作,协助局党组制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及上报有关材料等;指导支部开展日常党建工作。
2. 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有关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3. 负责局职工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局干部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科以下干部的考核、选拔、推荐和岗位轮换的实施工作。
5. 负责职工的劳动保障、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临时工人事管理等工作。
6.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7. 负责局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与地方相应部门的联系工作。
8. 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9. 负责局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协助局纪检组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等工作。
10.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
11.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其他财经法规及国家质检总局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财务管理规定,组织拟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规定。
3. 负责拟编和实施本单位的年度预算计划。
4. 负责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计报表的编制、复核、报审、报送工作。
5. 负责会计凭证和帐表的编号、整理、归档、保管等管理工作。
6. 负责拟定本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固定资产购置、更新、报废、大型维修计划。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编制固定资产报表。
7. 负责依据收费标准及有关部门的收费通知,收取检验检疫费。
8.负责收费收据的领用核销工作。
9.负责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银行账户开立、备案(变更)、年检等申报工作。
10. 负责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款。
11. 负责参与北海出入境减压检疫局基建项目的研究,基建项目计划的编制,编制基建项目报表并报送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检务科
主要职责:
1. 负责受理法定检验检疫物的报检、计收费、鉴证和放行。
2. 负责检验检疫单证和签证印章的管理。
3. 负责普惠制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发与监督管理。
4. 负责检验检疫业务统计。
5. 负责报检企业的备案登记和报检员的注册管理。
6. 负责全局计算机和CIQ2000等业务管理系统的管理。
7. 负责电子报检、电子通关、电子监管等检验检疫电子建设的方案拟制、对外协调及有关事务的办理。
8. 负责北海辖区的报检员考试的组织和宣传、检验检疫通关模式改革对外联络与协调等综合业务工作。
9. 解答有关检务方面问题的咨询。
10.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检验检疫一科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国际卫生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国家局各项关于进出境卫生检疫和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的管理办法。
2. 负责北海港区内进出境船舶的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工作及进出境货轮人员的查验和传染病监测工作。
3. 负责北海港区内的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二次供水等服务行业和仓库、储存场地的卫生监督、管理、发证工作。
4. 负责组织实施北海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工作。
5. 负责北海港区内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它应检物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
6. 配合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落实北海辖区内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对其出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7. 配合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对北海辖区内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储放、养殖、种植、隔离和经营单位的检疫注册登记、养殖隔离场、隔离种植场及指定相关企业备案登记工作进行管理。
8. 负责北海港区内进境相关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工作,负责北海辖区内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工作。
9. 负责北海港区内进境空集装箱、进境相关货物的重集装箱、出境集装箱(非冷藏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
10. 负责北海港区内船舶卫生处理、进出境相关货物熏蒸、消毒等检疫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11. 负责北海辖区内检疫处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12. 负责本局辖区范围危险性病虫的调查、统计、汇总等工作。
13. 负责本辖区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统计、汇总、上报。
14. 负责本辖区内进口牛临时隔离场、进境种苗临时隔离种植圃的检疫监管工作。
15. 配合区局做好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审批工作。
六、检验检疫二科
主要职责:
1. 负责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进出口化工品、矿产品、金属及其制品、机电产品、轻工纺织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出证工作;
2. 负责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工作;
3. 负责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的重量/容量鉴定工作;
4. 负责北海检验检疫局辖区内有关出口企业认证监管工作;
5. 负责法定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
6. 负责有关危险类出口货物包装的使用鉴定工作。
7. 负责按《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应实施的其他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
8.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检验检疫三科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实施细则及工作规程。
2. 负责实施所辖区域进出口水产品、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处置工作。
3. 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相关企业及生产单位备案登记工作,并负责辖区内备案登记企业日常监督、年审及换证核查工作。
4. 负责辖区内备案出口相关动物源性食品养殖基地有毒有害物质及疫情监测调查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进出口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监控任务。
5. 承担辖区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风险分析以及相关紧急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6. 负责辖区内备案登记企业质量档案的建立、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科室业务相关单证管理工作。
8. 承担辖区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相关的情报收集、数据统计与分析、信息上报等工作。
9.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综合实验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实施辖区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及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鉴定工作。
2. 负责组织参与国内、国际实验室间能力验证的相关工作,负责技术开发、服务及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有关检验检疫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开展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3. 负责实验室业务管理和实验室认证、认可相关工作。
4. 负责技术信息收集、汇编,保证技术实时更新,建立高水准的实验平台。
5. 对检验数据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及时汇总上报;
6. 承接委托检验、鉴定业务工作。
九、机场办事处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
2. 负责北海空港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检验检疫单证的签发和验证的管理工作。
3. 负责北海海上旅游航线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检验检疫单证的签发和验证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北海空港和海港旅游航线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和整理汇报。
十、北海局出口加工区办事处
主要职责:
1. 负责加工区监管区域内进出口商品、食品及相应应检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 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注册、卫生登记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
3. 负责辖区内企业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4. 负责辖区内出口食品和一般商品包装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出口加工区内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6. 负责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业务数据统计及其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十一、铁山港办事处
主要职责:
1. 负责北海石头埠边地贸口岸入出境船舶和人员的检疫、卫生监督、口岸检验检疫监管,疫病疫情防控等业务。
2. 负责北海石头埠边地贸口岸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及出证等业务。
3. 负责北海电厂煤码头经批准临时进靠的国际航行船舶和人员的检疫、卫生监督、口岸检验检疫监管、疫病疫情防控等业务。
4. 负责北海电厂煤码头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及出证等业务。
十二、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含国际旅行保健中心)
主要职责:
1. 负责组织实施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及药品器械的管理工作(卫生处理有委托实施单位后,负责联系相关工作)。
2. 协助政工科做好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的办理工作。
3. 负责本局车辆管理。承办机动车辆年审、牌照换发,车辆日常调度,车务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提出购置车辆、报废车辆的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组织车辆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规。
4. 负责职工劳保福利用品等物品的采购、保管和职工制服的发放管理。
5. 负责全局日常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领用和保管工作。
6.负责拟定本局的基建、维修计划及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组织维修项目的实施管理。
7. 负责本局所属各大院物业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的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本局的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广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北海分中心工作职责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为出入境人员提供传染病监测体检、预防接种服务并经授权签发《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预防接种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2. 开展口岸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服务并经授权及签发相关健康证明书、外国人体检验证、涉外婚前体检等服务;
3. 为参检人员提供咨询、健康宣教、相关医学指导等服务。
4.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口岸流行病学监测。
十三、广西检验检疫局(北海)烟花爆竹检测中心
主要职责:
1. 负责广西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出境烟花爆竹的检验检疫及监管。
2. 负责辖区内出口包装性能检验。
3. 负责辖区内出口烟花爆竹包装的使用鉴定。
4. 负责经审核受理的出口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测。
5. 负责与烟花爆竹类产品相关的科研制标工作。
6. 配合广西检验检疫局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登记工作。
领导简介
梁山高 职务:局长
分管工作及个人简介:
梁山高,男,壮族,1954年6月出生,广西钦州人,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3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现任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领导和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食品检验科、财务科、烟花爆竹检测中心。
1972.03—1973.04 广西外贸驻北海办事处第三仓库工人(期间197208-197303借调广西凭祥海关工作。) 1973.04—1975.07 南宁商品检验局驻北海商品检验处检验员1975.07—1985.01 南宁商品检验局驻北海商品检验处干部1985.01—1993.02 广西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北海商品检验处副主任1993.02—1999.10 北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局长、党组书记1999.10—2003.02 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2003.02-- 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
朱南光 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及个人简介:
朱南光,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广西防城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卫检科、动植检科、检验鉴定科、检务科、综合实验室、机场办、铁山港办。
1980.09—1984.07 广西农学院畜牧系兽医专业学习,毕业1984.08—1985.04 防城县那良镇兽医站工作1985.05—1994.03 防城动植物检疫局工作1994.03—1999.12 防城动植物检疫局动检科副科长 期间:1998年10月—2000年10月在广西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传染病与预防兽医学研究生班学习1999.12—2003.03 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科科2003.03—2004.04 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一科科长2004.04—2005.12 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人2005.12—2007.12 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主任2007.12-- 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