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旅游文体局是北海市
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
北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0年2月,获得“2019年广西体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年2月15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烟政府机关”。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3年12月,荣获2023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 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旅游、文化、体 育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和发展战略。
(二)统筹规划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产业 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 电视融合发展,推进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管理全市重大旅游、文化和体育活动,指导全市旅游、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广播电视 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全市旅游整体 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旅游、文化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文化和体育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 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研究拟订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人才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 视人才队伍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 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 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事业 发展,推进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深 入实施旅游、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扶助乡村旅游、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七)指导、推进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创新发 展,推进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市旅游、文化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旅游、 文化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拟订旅游、文化 和体育资源开发规划,引导社会投资发展旅游、文化和体育产业, 开发旅游文化产品。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负责全市旅游、文 化、体育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九)指导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 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 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协 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行业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 工作。参与查处全市性、跨区域重大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 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旅游、文 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组织承办相关 共建项目。
(十二)负责全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 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
(十三)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 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 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市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指导全市 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 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 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 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 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 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指导运动队 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 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 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 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 施
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制定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相关技术规范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 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 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十七)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 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 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 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八)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 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开展广播电 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九)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 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 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的
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