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是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有关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拟定银海区财政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收据领购证核发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区本级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登记、政府采购计划审批。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六)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国有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十)负责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银海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领导。
(十四)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或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策研究、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指导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收据领购证核发工作;指导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会计管理工作;承担税源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登记、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局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承办银海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领导。
(二)预算社会保障股。
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负责卫生经费管理、协助开展医改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负责国有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负责银海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导、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批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工作。
(三)农业农村综合开发股。
负责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农业综合开发规范性文件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和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检查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年度决算。
现任领导
局 长 梁力立
副局长(挂职)黄炜蓉
副局长 黄常曝
副局长(梁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