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部门,主管度假区各项事务。
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度假区的旅游专项规划,制定度假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
二、负责度假区的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
三、负责度假区项目的选址和项目报建的初审工作;
四、负责度假区的建设、经营项目的用地初审工作;
五、负责度假区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的初审工作;
六、负责度假区房地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的初审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在度假区的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八、负责度假内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九、负责度假区综合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科
组织协调管委会日常工作;督查、督办管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协调各科的有关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综合、新闻宣传、保密保卫、接待及管委会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财政专户的规定,统筹管理度假区的财政;拟定管委会会计管理制度;负责上级拨给的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的管理。
人事教育科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委会内设机构的人事任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审、人才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管委会的党建、纪检和工、青、妇工作。
招商建设科
负责度假区项目招商策划筹备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对外招商会议;负责组织与投资商的洽谈及协订的签订。负责入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工作;负责制定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度假区各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为进入度假区企业代办工商、税务登记以及规划、土地、报建等手续。
负责度假区内基础设施配套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对度假区内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环保、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度假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和区内房地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的初审工作;对度假区内建设、经营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初审意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内土地征用、闲置土地盘整、房屋拆迁、农(渔)民搬迁等工作;负责协调度假区村镇有关工作。
景区景点管理科
负责度假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负责制订度假区基础区设施维护、绿化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广告审批、社会治安等方案并组织实施;受市国资委委托,对度假区市属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度假区内景区点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