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伦(?—1628),明代官员、学者。字孝先,广东省佛山市高明镇
阮埇村人。
区大伦少年时即富有正文感。中举人后与胞兄
区大相到设在南京的太学学习。时
海瑞掌太学,名声很大,大伦同他交情甚厚。万历己丑年(1589)中进士,出任山东东明县知县。他爱民如子,劝导农民勤耕作,讲礼让,对有因荒年而被迫卖了子女的,都替他们赎回来,又将税契的余款买耕牛数百头,给缺牛者使用。后调任
御史,因上疏(奏章)劝谏神宗皇帝应亲自主持郊祭典礼,引致神宗不高兴,被革职还乡。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阮埇村有故居遗址留存。
回乡后,建一小屋,题名烟霞圃,耕田读书,生活清苦,但处之泰然。常穿着一件已经穿了20年的粗布长衫,后面已经破了洞。地方上人士多不识他就是鼎鼎大名的进士区大伦。有人要周济他,他都写诗婉拒了。在乡几年,专心研究学问,从各地来请教的人愈来愈多,他和这些人共同兴建了“沧溪”、“蓬山”两间书院,作为讲学之所。区大伦和哥哥
区大相倡议建起
灵龟塔。
光宗登位(1620—1621),区大伦被起用为光禄寺丞,后转任南京
太常寺少卿、国子监祭酒和掌管翰林院等职。他恢复和扩展了湛甘泉书院,在此讲学。主张批判狂放的大言空谈者,鼓励坚持操守的实干者,以挽救日益败坏的社会风气;排斥儒佛结合的非正统的儒家学说,制止宦官相互勾结的恶习,以保卫正统儒家学说,有助于经世实用。熹宗年间(1621—1627),他向朝廷上疏《圣学三札》,得到熹宗采纳,被任用为大理寺少卿。入宫讲解《经》义,但遭到宦官嫉妒。后改任南户部侍郎。时宦官气焰正盛,户部属员多有依附宦官的,被大伦弹劾,这些人蓄意中伤他,结果再被革职回乡。崇祯元年(1628),区大伦被恢复原职,但未成行便病逝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