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人道主义是指以救治病人的苦痛与生命,尊重病人的权利和人格为中心的医学道德的基本原则之一。医学人道主义与医学同时存在,经历了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从不完整到比较完整的发展过程。古代的医学人道主义,基本上建立在个体病人义务论和唯心主义因果报应论的基础上,许多医学家在医疗实践中建立起了对病人的关心、同情、仁慈、“救人活命”的纯朴观念,古希腊著名医学家希波克拉底在他的誓言中说:“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或奴婢,我的唯一目的是为病人谋幸福。”
古代阿拉伯迈蒙尼提斯祷文中说:“启我爱医术,复爱世间人凡诸疾病者,一视如同广”,这是“永生之上天既命予”。中国唐代著名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论大医精诚中说:“凡大医治病……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并运用老子的话说:“人行阳德,人自报之:人行阴德,鬼神报之:人行阳恶,人自报之;人行阴恶,鬼神害之。近代的医学人道主义吸收了生命神圣论、个体病人义务论和人性论的理论,使医学人道观念具备了科学的性质:资本主义的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包括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14世纪意大利医校教师蒙迪诺公开解剖女尸,以示向神挑战,使医学从经验阶段进人到实验阶段。随之,建立了以解剖学、生理学、病理解剖学、临床医学等学科为基础的近代医学,实行医学人道主义的范围和程度也随之扩展和提高;麻醉技术、消毒技术、护理技术等诊断和治疗方法的运用,减轻了病人的痛苦:尸体解剖、抽血、堕胎等冲破了封建宗教的道德戒律,开始在医学活动中实施。但医学利益的各种诱惑和医学技术的工具性作用,也使得医学人道主义与非人道主义的医学行为之间产生出更加复杂的社会伦理问题。现代的医学人道主义产生于20世纪二次世界大战阶段。现代的医学人道主义把医学看成是全人类的事业,其道德原则已作为国际医德法规受到各国医学界的尊崇,在医德领域里形成了广泛反对非人道主义行为的国际舆论。
1946年,德国
纽伦堡审判战犯法庭鉴于
法西斯主义者借医学名义杀人的教训,制订《纽伦堡法典》,规定了人体实验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