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正
医正
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始置,属太常寺太医署,员十人。唐代沿置,改八人,从九品下,职掌诊治疾病,并以其治愈之数进行考课。宋崇宁二年(1103年)置于殿中省尚药局,以医官副使充任。后随尚药局并罢。金于东京、上京、北京等诸处医院各设一人,掌医疗之事。明代称良医正,各王府长史司良医所分置,各一人,正八品,职掌王府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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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18-06-0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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