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2月25日至27日举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好准备工作。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决定会后发表公告,公布代表名单。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此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等。
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还将审议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
亚太议会论坛第21届年会并访问蒙古国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
会议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委员长会议将根据审议意见对报告稿作必要修改完善后,提请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委员长会议提议,由
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会后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68人。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本次会议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例会,主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准备,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