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畏(Incompatibility in the Nineteen Medicinal Herbs),是中药临床配伍禁忌的十八反外的一类。是指两种药物同用,可抑制或减低其毒性或功效,或者完全丧失功效。
“十九畏”歌诀首见于明·
刘纯《
医经小学》:“
硫黄原是火中精,
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
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
牙硝难合京
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
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指出了共19个相畏(反)的药物: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肉桂畏
赤石脂。
反药是否
同用,历代医家众说纷纭。一些医家认为反药同用会增强毒性、损害机体,因而强调反药不可同用。除《
神农本草经》提出“勿用
相恶、相反者”外,《
本草经集注》也谓:“相反则彼我交仇,必不宜合。”
孙思邈则谓:“草石相反,使人迷乱,力甚刀剑。”等等,均强调了反药不可同用。有的医家如《
医说》甚至描述了相反药同用而致的中毒症状及解救方法。现代临床、
实验研究也有不少文献报道反药同用如巴豆与牵牛同用引起中毒的例证。因此,《
中国药典》1963年版“
凡例”中明确规定:“注明畏、恶、反,系指一般情况下不宜同用。”
此外,古代也有不少反药同用的文献记载,认为反药同用可起到相反相成、反抗夺积的效能。如《
医学正传》谓:“外有
大毒之疾,必有大毒之药以攻之,又不可以常理论也。如古方
感应丸,用巴豆、牵牛同剂,以为攻坚积药;
四物汤加人参、五灵脂辈,以治
血块;丹溪治尸瘵二十四味
莲心散,以甘草、
芫花同剂,而妙处在此。是盖贤者真知灼见,方可用之,昧者不可妄试以杀人也。”《
本草纲目》也说:“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在用者识悟尔。”都强调了反药可以同用。正如上述,古今反药同用的方剂也是屡见不鲜的。现代也有文献报道人参、五灵脂同用
活血化瘀治
冠心病,芫花、
大戟、
甘遂与甘草合用治
结核性胸膜炎,取得较好的效果,从而肯定了反药可以同用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