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书是记载晋十六国时期
胡夏(
五胡为主包括汉族)诸国尤其是16国的史书。历来被后世者例入
霸史、伪史的行列,而
十六国政权也相应斥为僭伪政权。狭义上讲是特指新《
晋书》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记载
十六国政权的史书(唐初尚存的
史书基本上并不出于十六国史官之手,大部分尚存非16国史官自撰史客观上进一步影响着对十六国政权“僭伪”与否的判断。 )
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篇云:“乃敕史官更加篆录,采正典与杂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书,〔修《晋书》〕为纪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序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
北魏崔鸿《
十六国春秋》,国别史《十六国春秋》以各国国史为依据,增损褒贬而成最完备之十六国集史。
梁元帝武烈世子
萧方等“采削诸史,以晋为主,附列汉
刘渊以下二十九国,又上取吴
孙皓事,起宣帝迄恭帝”著《三十国春秋》。
①北方诸国的史籍(1)
北魏侍中
高闾《
燕志》十卷,记
北燕冯跋事(一作
韩显宗撰);(2)北魏
左民尚书姚和都《秦纪》十卷,记
后秦姚苌事;(3)北魏高道让《凉书》十卷,记北凉事;(4)《十六国春秋纂录》十卷(或为
崔鸿提要钩玄之作);(5)
北齐李概撰《战国春秋》二十卷;(6)前赵平舆子
和苞撰有《
汉赵记》;(7)
后赵入前燕仕任太傅长史的田融《赵书》(又名《
二石集》);(8)后赵吴笃的《赵书》;后赵中书著作郎入晋后追撰《
二石传》及《二石伪事》;(9)北燕尚书
范亨的《燕书》
②南方诸国的史籍(1)宋(刘氏宋国)尚书库部郎郭仲产撰后赵史;(2)宋殿中将军裴景仁《秦记》十一卷,梁(萧氏梁国)
雍州主簿
席惠明注(估计叫做《秦记注》);(3)刘宋武敏之编撰有《
三十国春秋》。南朝继东晋而起,对
十六国政权地位颇为轻视,故而撰述无多;(4)入晋后常据撰《
蜀李书》、《
华阳国志》;(5)出使前凉返还东晋
侍御史的喻归(shù)撰《
西河记》
后世一直被视为僭伪的
十六国政权,实际上也曾有过自立正朔的历史。在
十六国政权自立正朔的同时,大多也继承了汉晋史官制度,撰述了诸多国史。牛润珍先生把
十六国时期的史官制度分为三种类型:Ⅰ.复汉型,由
太中大夫掌撰国史,以刘汉为代表;Ⅱ.魏晋型,设著作官,如
前赵、
后赵、
前燕、后燕、前秦、
后秦、后燕、夏、
后凉等;Ⅲ.
诸侯国型,史官不称著作而与著作职能略同,如
前凉、
成汉、西凉、
南凉、北凉、南燕、
北燕等。
据《晋书·载记》,
十六国中以
五德终始为政权合法性辩护的只有
前赵、
后赵、前燕、前秦、
后秦、后燕五个政权。值得注意的是,这五个政权在史官制度上都属于魏晋型,也就是说,它们在继承晋代法统的同时,也继承了晋代的著作官制度。所有这些正统化的努力,体现在
十六国史籍的纂修上,自然是在撰述中肯定自己的正统地位。
一《
隋书·经籍志》史部
霸史类著录三十三部史籍,除去《吐谷浑记》、《天启纪》非记
十六国之事,共有三十一部。但这些史籍并不完全产生于
十六国史官之手, 《隋志》著录的十六国史中,有六部唐时亡佚,仅据《七录》著录其目。这六部中,又有四部撰述时代不洋,两部撰于东晋。出于东晋、南北朝史官者亦不在少数。因此,其正统取向必然不同。
二《史通·古今正史》篇共著录29部。其中,
十六国史官撰述者21部,东晋撰述者2部,
北魏撰述者3部,南朝刘宋撰述者2部,时代不详者1部,然大多已在修《晋书》前亡佚。
此外是唐初保存下来的
十六国史的全部。通过上边的统计,我们发现当时存世的史籍多半已非出于
十六国史官之手,尤其与《史通》之记载相比,这个倾向更是非常明显。
三唐代史官纂修《晋书·载记》所可依据的史料,
十六国史官自撰者已经很少了,东晋和南北朝时期的著作占了很大一部分。十六国史官以己国为正统,东晋史官则以十六国为僭伪。《晋书·载记》最重要的两个史料来源——
北魏崔鸿《
十六国春秋》和梁
萧方等《三十国春秋》—— 分别代表了北朝和南朝史官对十六国史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本史书皆不是16国史官的自撰史。
由于
十六国书基本散佚、亡佚,明清时人从
刘孝标注《世说新语》、
裴松之注《三国志》、
李善注《文选》以及《
太平御览》等书中辑录了
十八家晋史、十六国书的残篇和片断。现存篇幅比较多的是
臧荣绪晋书和
王隐晋书。较少的如
陆机晋纪,仅存三条。清代
汤球、黄奭辑录了唐代以前的有关晋和
十六国的诸家晋史和十六国史。1937年,商务印书馆根据《史学丛书》本将汤球的《九家旧晋书辑本》、《晋纪辑本》、《
汉晋春秋辑本》、《
晋阳秋辑本》、《十六国春秋辑补》、《
三十国春秋辑本》等排印出版,收入《丛书集成》初编。已出版的《
众家编年体晋史》一书也有较多收录。民国时
朱希祖著有《十六国旧史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