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戒经》中的条文更大程度上体现的是中国
传统的伦理规范,具有鲜明的本土色彩。不过,这些伦理规范在传统社会中和修道成仙无关,但是
道教教义中,却与修道成仙紧密
相关。
由来
敦煌写本中有不少《十戒经》传授盟文,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直接书于《十戒经》后,第二种是只有盟文而没有《十戒经》,第三种是和《十戒经》一起书于《道德经》的传授盟文之后。
十戒经
十戒经
天尊言:善男子、善女子能发自然道意,来入法门,受我十戒十四持身之品,则为大道清信弟子,皆与勇猛飞天齐功,于此而进心不懈退者,则超陵三界,为上清真人。
次弟子对师而伏
一者不煞当念众生,
二者不淫犯人妇女,
三者不盗取非义财,
四者不欺善恶反论,
五者不醉常思清行,
六者宗亲和睦无有非亲,
七者见人善事心助欢喜,
八者见人有忧助为作福,
九者彼来加我志在不报,
十者一切未得道我不有望。
次说十四持身之品,
与人君言则惠于国,
与人父言则慈于子,
与人师言则爱于众,
与人兄言则悌于行,
与人臣言则忠于上,
与人子言则孝于亲,
与人友言则信于交,
与人夫言则和于室,
与人妇言则贞于夫,
与人弟子言则恭于礼,
与野人言劝于农也,
与沙门道士言则止于道,
与异国人言则各守其域,
与奴婢言则慎于事。
天尊言:修奉清戒,每合天心,常行大慈,愿为一切,普度厄世,慊慊尊教,不得忠(中)怠,宁守善而死,不为恶而生,于 是不退,可得拔度五道,不履三恶,诸天所护,万神所敬,长斋奉戒,自得度世。
十戒中的“不煞(杀)”、“不盗”和佛教十戒类同;而“不淫犯人妇女”则和佛教“不淫”有区别,佛教认为性行为本身就是“淫”,道教十戒只强调不淫犯别人的妇女;“不欺善恶反论”和佛教的“不妄语”不完全相同;“不醉常思清行”,并不禁酒,佛教则要求不饮酒;而第6~8条戒文则不见于佛教十戒,这说明道教十戒并非完全袭自佛教;十四持身之品则几乎是儒家伦理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