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轻过风晴雪》是连载于起点中文网的都市言情小说,作者是刘彦究。
内容简介
她是我的女神,依然停留在我心中那个只属于她的第一顺位上,虽然事实上她已经跑去了地球的另一边换过了几个男朋友。我知道,早晚有一天,她会变成人妻,但是我也知道,在我心里,她永远都不会从女神降级为人妻。谁知道呢?要是注定的某天,她看见了我写的这部小说,发现我依旧如此的爱她,我对她的爱,依旧无人可比……各位,你们就会看到一个日月同辉、一生相守的结局。我同大家一样,也很期待这个结局的圆满,所以,请大家和我一起,在每天追看本书的同时,花几秒钟的时间,为我们曾经热血的青春祈祷那“注定的某天”快点来到吧。
《十指轻过风晴雪》,是由
80后作家刘彦究于2012年9月推出的一部都市言情类
小说。于2012年9月24日在
起点中文网首发连载。
《十指轻过风晴雪》起点中文网书号:2937040
《十指轻过风晴雪》起点中文网域名:详见扩展阅读
作者起点内容简介一
十指轻过风晴雪,可不要乱想哟,您是知道的,乱想的东西是不能在起点发表的,哈哈,所以,你是可以乱想的,但是我是绝对不能乱写的!
只是,不能按照您乱想的乱写,写,还是乱写的,不过呢,有真感情,有真性情,有真心情,说了三个“情”字,自然,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情”的故事,第一次写小说,本来有更好的题材可以写,但是咬着牙忍住了,大家可能不知道,起点的编辑是知道的,我的另一本书——《滴润霏霏》,就因为这本书,呜呜,有限期地抵押后了,因为,这段故事里,有很多有真感情的事,有很多有真性情的人,有很多有真心情的酸甜苦辣。是时候了,已经整整十六年了,在开始的地方结束,在结束的地方起航,如乔治·奥威尔在《1984》中的人生体悟:谁掌握现在,谁就掌握过去;谁掌握过去,谁就掌握未来。这,就是我对自以为是的初恋的“乱想”,也是我的人生的真正方向。
希望各位喜欢,同时,要是诸位愿意的话,也欢迎您谱写您自己的“乱想”。
2012年9月24日星期一
作者起点内容简介二
被威廉·福克纳(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称赞是“第一位美国真正的作家”的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一句相当有意思的话:真是人生往往要比小说还要离奇,因为真实人生不需要顾及可能性。
这是一个真实故事的演绎,几乎可以说没有夸张和虚构,我只是在陈述事实罢了。随着大家一天天的追看,我们不难发现,马克·吐温大叔说的话,是真的。
我和我的她,就像是太阳和月亮,太阳永远在追求月亮,而月亮永远在淘气地不让太阳追到。她是我的女神,依然停留在我心中那个只属于她的第一顺位上,虽然事实上她已经跑去了地球的另一边换过了几个男朋友。现在我俩的“亲密指数”甚至比此刻我正在连载的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还要不如——不聊天、不通电话、不见面,可以说是比普通朋友更普通的朋友。
我也知道,早晚有一天,她会变成人妻,但是我也知道,在我心里,她永远都不会从女神降级为人妻。
谁知道呢?要是注定的某天,她看见了我写的这部小说,发现我依旧如此的爱她,我对她的爱,依旧无人可比……各位,你们就会看到一个日月同辉、一生相守的结局。
我同大家一样,也很期待这个结局的圆满,所以,请大家和我一起,在每天追看本书的同时,花几秒钟的时间,为我们曾经热血的青春祈祷那“注定的某天”快点来到吧。
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
作者简介
中文姓名:刘彦究
英文姓名:Yanjiu Lau
性别:男
籍贯:吉林
出生日期984年7月31日
民族:满族
身高:168cm
体重:68 kg
语言:汉语、英语、法语、日语、韩语
家庭状况:父母双全
宗教:佛教
优点:数不胜数
缺点:太惯学生了
喜爱的运动:慢跑
喜爱的衣着:休闲正装
喜爱的品牌:柒牌
喜爱的卡通:《机器猫》、《龙珠》
喜欢的颜色:黑、白、灰、紫、蓝、黄
喜欢的人物:家人
喜欢的科目:历史
喜爱的电影:《当幸福来敲门》、《阿甘正传》、《东成西就》
喜爱的影星:西尔维斯特·恩奇奥·史泰龙、李连杰、成龙、威尔·史密斯、汤姆·汉克斯、汤姆·克鲁斯
最崇拜的人:镜子里的那个
喜爱的果汁:西瓜汁、橙汁
最喜欢的书:太多了,不能挑一本
最讨厌的事情:说谎
作者经历
高中第一天当班长
大学军训第一天当连长
大一上学期月薪超过3000.00
大一下学期荣获四项国际职业认证
21岁就任广告公司总经理
22岁创业
23岁一名不文
26岁创作《大学生超速成功学》
27岁创作《光明在前》、《大学生超速成功宝典2》
28岁创作《光明在前2》、《十指轻过风晴雪》
小说目录
由于小说尚未完本,正处于连载中,此目录截止为作者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8日
001
刘备的短信(上)发布日期:2012年9月24日
001刘备的短信(中) 发布日期:2012年9月25日
001刘备的短信(下) 发布日期:2012年9月26日
002
上海的春天(上) 发布日期:2012年9月27日
002上海的春天(中) 发布日期:2012年9月28日
002上海的春天(下) 发布日期:2012年9月29日
003幸福的曙光(上) 发布日期:2012年9月30日
003幸福的曙光(中)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日
003幸福的曙光(下)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2日
004
天才的路痴(上)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3日
004天才的路痴(中)发布日期:2012年10月4日
004天才的路痴(下)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5日
005难懂的
逻辑(上)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6日
005难懂的逻辑(中)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7日
005难懂的逻辑(下)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8日
006变幻的侧面(上)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9日
006变幻的侧面(中)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0日
006变幻的侧面(下)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1日
007甜甜的甜甜(上)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2日
007甜甜的甜甜(中)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3日
007甜甜的甜甜(下)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4日
008小静的怒火(上)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5日
008小静的怒火(中)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6日
008小静的怒火(下)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7日
009
生日的
邂逅(上)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8日
作者自序
作者起点自序一
最令我昼思夜想、寤寐思之、魂牵梦萦的,是在常州路小学里面,那个我神秘的初恋。
这个女孩子叫做荆琳媛,山东人。她长得妍姿艳质、出尘脱俗,见一眼,只让人想到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娇美的鹅蛋脸,眼睛不大,却晶莹而有灵气并时常充满着动人的光彩。在众多女孩子当中她的身材修长,性情活泼而温和、端庄而高贵,可谓是最最可爱的小女生。她的功课也很好,尤其写一手好字,娟秀的字迹让我至今依旧记忆犹新。
最初我感到她的存在,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全家刚刚从吉林省迁居到山东省,对于我,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来说,一切都是新奇而陌生的,山东省的教学质量很高,我被迫留了一级——从五年级降到了四年级,在吉林省的时候,我的成绩是全班第九名,来到山东省之后的第一次语文考试,记得当时班里面有六十八个学生,我考了第一名,倒数的那种,还是和倒数第三名相差很多很多的那种,自己的不适应自是不言而喻,外加又被班主任——语文老师惩戒,心情更是糟糕到了极处,在给卷子改错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不会写的“缓”字,于是就请教正在打扫卫生的同班同学,同学们都很是热情的,然而也不知为何,她们都被我搞糊涂了,本来会写的字,也变得不确定自己写得是对的还是错的,于是她们就推荐了她们的组长——荆琳媛,记得她当时穿着一件红色吊带裙,可爱无比,牛人出场,“缓”字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谢过她之后,也不知为何,我这个从不给人起外号的孺子,居然当时就给这位刚刚帮助过我的小女生,一连起了近十个外号,还让她在里面挑选一个最精彩的以后就那么叫她。五年级的时候,她和我较熟起来,放学回家,偶尔也走在一起,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星期五的放学后,我在挚友的家里拨通了她家的电话,颤抖的手紧紧握着听筒,激动不已的启齿向她要了一张照片,她,答应了,这令我感到一种莫可名状的快乐,精彩的不在这里,好戏发生在下个星期一,上午第二节课后,除了打扫卫生的同学之外大家都是要下去做广播体操的,也不知这个最最可爱的小女生哪里来的勇气,老师刚刚走出门,她就直冲上讲台,在全班同学还在发愣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她就大声的宣布,除了刘彦究以外,大家都要下去做广播体操,如果说,这辈子我的脸红过,像红彤彤的苹果那种,涨红涨红的,就一定是在那时那刻了,打扫完卫生,她把照片夹在了书里,送给了我,那天的她无所畏惧、燕语莺声、袅袅娉娉,令我心动。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音乐课课后,她和几位女同学在讲台上摆弄着钢琴,我也不知当时自己哪里来的“邪劲”,居然当众跑到讲台上面,颇重的拍打了她屁股三下,然后跑到远处,她抬起头,要找到“凶手”,第一眼就看到正在“坏笑”的我,登时楚楚可怜的嗔道:刘彦究,我给你告老师!她装得很疼的样子,给我的快感,令我毕生难忘,顺便说一句,老师们至今还不知道这件事情。
对荆琳媛,我曾有机会表示出我对她的情爱,然而我却把机会给主动放弃了,我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她是我昼思夜想、寤寐思之、魂牵梦萦的心底的情人,我一直把她视同为我的初恋情人,虽然这次初恋,实在没有太多的实绩可以追寻,但它和她一直在我的心底,充满了美丽的回忆。
我一生多姿多彩且幸福美满,所存美丽的回忆不胜枚举,然而关于荆琳媛的每一件,都是令我最感甜美,最感温馨、最感神往的。人生一世,能够有这样纯一朴素、纯正无邪、纯粹美好、纯洁真诚的回忆,而不掺杂任何的俗情与尘网,洵属罕见,而它和她却是罕见中的极品。
我一生中的许多经历,都不想重过,但是如果能时光倒流,少年可再,我魂梦所依,除此之外,无复他求——只为了她是我的第一个小女生,只为了她是我的永恒的小情人,只为了那一段少年时懵懂的真情,只为了那一场春梦中绽放的初恋,我愿在时光倒流中停止,在停止中死去,我并不希冀她做我的祝英台或是我的朱丽叶,但我若能与她化蝶双飞或是若能长眠在她的怀里,我就宁愿不活十五岁以后的我了。
2011年12月15日
作者起点自序二
1939年12月15日,奥斯卡最佳影片《乱世佳人》在《飘》的原著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故乡亚特兰大举行首映式。
七十二年后的同一天(2011年12月15日),我独自写下了一篇名为《初恋一 Number 000 自序》(现已更名为《十指轻过风晴雪000自序(原插图版)》)的文章,这几日因为《初恋》书名的变更,这篇文章也要随之重新命名,于是我开始逐个的把这个论坛,那个博客的这篇文章更名,不想到了天涯博客,发现了一件让我哭笑不得的事情。
先说好消息吧,不能高兴到不笑的是这篇文章的点击率居然超过了1500万次。
再说说想哭的:诚然,没有一个人留下评论。
不管怎样,应该是有不少人来看过了那篇文章的,既然大家如此这般地热心于我的“真情流露”,那么作为回馈,于是成就了今天的这篇文章。
爱情是真挚的,是浓烈的,是热血的,是不顾一切的,是无论死活的,是不可救药的,是可以让人耳朵变聋、眼睛变瞎、嘴巴变笨、智商回零的。
据说有一句法国的谚语被一位有智慧的中国人引用到了自己的作品里面:结婚就像是围城,城外的人拼命想攻进去,城里的人拼命想冲出来。
这位有智慧的人当然就是钱钟书,而这部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充满智慧的宏著无疑就是《围城》。
在过去的十六年当中,我无时无刻都在想,我要和我的“荆琳媛”在一起!好好的在一起!甜甜美美的在一起!永永远远的在一起!无论是城里,还是城外。
我真的真的,好爱荆琳媛。
有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我甚至都觉得这辈子只要可以跟荆琳媛在一起,我就天下无敌了,不管我今后会考上哪一所大学,未来会从事哪一种工作,通通都没有关系,因为我已经跟我爱的女孩子在一起了,如若这般,我不仅对自己所有人生的际遇都无法抱怨,而且这一切简直就是我整个生命的全面胜利。
随记忆的指针拨回到小学五年级的期末考试,第一场,考语文,意外发生了,卷子发到我这里的时候就没有了,我是最后一个人,就我一个人没有考试卷子,考试的时间是有限的,打了报告,老师不紧不慢地想了一下,慢条斯理地吩咐让我自己到教导处去拿,见鬼的教导处,对于从不顽劣到要被叫到教导处去教导的我来说,这如同让一个连在地球上都找不到北的人到火星上去取一个东西回来一样的荒谬,我很急,因为是期末考试,这个暑假的开心与否和这次期末考试的成绩是有莫大关联的,考得又是语文,还要写那规定好题目的该死作文,我一急,站了起来,跑到讲台老师的面前,报告了我的“无知”,老师依旧慢慢腾腾地忘了我一眼,然后对着想必早就已经写好名字、卷子都答了好多的同学们不愠不火地询问:谁知道教导处在哪儿?带刘彦究同学去拿一下卷子!
我一回头,刚好瞧见荆琳媛一双望着我的眼睛,亮亮的,像天上的星——那颗能让我立刻找到“北”的北极星。
“带我去拿吧!”我叫焦急对她说。
荆琳媛的杏眼犹豫了一下,她微微咬了一下嘴唇,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嘭”地站了起来,带我朝教导处的方向奔去。
至于那个“蜗牛牌”的老师,直接被无视。
(这么说,对蜗牛们是不公平的,因为蜗牛行动缓慢是因为天生的生理结构和行动方式,对不起啊,尊敬的蜗牛们,谢谢你们来客串说明。)
当然教导处对于荆琳媛来说,应该是很熟悉的,因为它是数一数二的高材生嘛,好学生自然招老师喜欢,经常帮老师跑腿是常有的事,这儿拿点东西,那儿送点东西的。所以我的考卷很快就有了着落,教导处的领导不愧是领导,很快帮我找好卷子,还嘱咐我不要着急,安心考试……怪不得人家当领导。
荆琳媛并没有把我扔下,相反,她很乖地帮我跟教导处的老师说明情况,然后和我一起等待,直到老师把卷子递给我,然后同我一起回去,记得当时我还很傻很天真地提议看谁先跑回去,不过教导处离我们的考场真的有点远,赛起跑来,荆琳媛自然不是我的对手,在回三楼教室的二楼与三楼楼梯平台处,我心一暖,就地等她,谁想顷刻间,她的娇喘声飘过,只见她回头一笑,胜利者的可爱模样永远印在了我的心里,直到此刻,嫣然在目……
如今的我已经彻底不记得当日自己穿了什么样子的衣裤,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件印着好多好多小小茉莉花的白色连衣裙,如天使般拯救我于囹圄。那些印在我脑海里小小的茉莉花们,也在这十六年当中的每一分、每一秒轻轻地对我吟唱着: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草,香也香不过它;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开,比也比不过它;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茉莉花开,雪也白不过它;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芬芳美丽满枝桠,又香又白人人夸,
不让谁把心摘下,就等那个人爱呀,
茉莉花呀茉莉花,谁当我情人,茉莉花!
如亲密恋人般在对我耳语者它们的心(花)语:你,是我的生命……
如果让此时此刻的我回到十六年前,让一切都回到开始的地方——我还在追逐着那个刚刚帮我写会“缓”字的小女生,硬是要给她起个外号才肯罢休的教室,我已经知道了我们“遗憾美”的结果,我还已经知道了我们不能相濡以沫,我更已经知道了我们只能相忘于江湖,如果有人问我,还会让一切如同十六年前一样的开始吗?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她是我的佳人,她是我的天使,她是我的茉莉花,她是:荆琳媛。
2012年9月13日星期四
作者起点自序三
男人和女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互相吸引了呢?按照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原理,我想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秘密应该就在那个“性”上,因为“异性相吸、同性相斥”这八个字里面,有两个性字,占据了总字数的四分之一,充分证明了它的重要性(看,又有一个)。那这个“性”字又作何解呢?
是男生发现了自己其实是男人,女生发现了自己原来是女人?还是从我们一出生就立分男女的那一刻开始呢?
我个人认为是后者。还记得曾经名动一时的韩国电影《那小子真帅》结尾的一幕,影片回到了韩千惠和智银圣小的时候,应该是发生在幼儿园(估计是大班)里的事情,老师带领小朋友们做亲嘴游戏(中国的幼师们,你们的挑战来了,估计敢于迎接挑战的老师们,无一幸免,皆会中枪,停职下岗),没有人敢去亲智银圣,因为他的爸爸是得艾滋病死掉的,于是小银圣就撕心裂肺地哭了起来,就在这时,一个小女生,走上前来,撑起脚趾,翘起脚跟,轻轻的在小银圣的小嘴上亲吻了一下,那一吻,拯救了一个小男孩垂死的心,也注定了他们长大以后让爱情觉醒的奇迹一吻,同时更预定了彼此这辈子所有的吻。蹲在一旁的老师紧接着就称赞了这个小女生的好,还表扬式地询问她的名字,于是,重生的小银圣就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韩、千、惠!
难道说,小银圣痛彻心扉的哭泣对小千惠不是一种吸引吗?当然,小千惠对小银圣的吻,就更是赤裸裸无需废话的吸引了。
荆琳媛和我没有实质性的亲吻过,不过在我们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发生过一件跟“亲吻”有关的事情,这件趣事让我到此刻依旧记忆如新,时时回想起来,仍然能使我心旷神怡、化腐为奇。
因为此事过于美好的原因,具体我也记不清是在四年级,还是五年级,或是六年级发生的事情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乐事一定是发生过的——绝对不是在下意淫后的结果;可以肯定的是,这件好事笃定是发生在荆琳媛和我身上的——绝对不是发生在荆琳媛和别人身上或是别人和我身上或是别人和别人身上然后被我生搬硬套过来的;可以肯定的是,这件美事铁定是发生在我们读小学的时候的——绝对不是在我俩都“彻底”“长大”“懂事”后发生的。
那是一个当然超级热的盛夏,午后上学,然后上了两节使人加速升温的课。天气依旧不饶人,大地是暖的,向上蒸腾着热气——你说它闲着没事来瞎凑什么热闹嘛!知了在不停地鸣叫,那惨烈的叫声,难道是被太阳的火毒灼伤了大脑残留下来的后遗症?每次听到这永无休止的蝉鸣,我的脑中都会蹦出这样连自己都会觉得匪夷所思的想法。
这么热的天,学校竟然安排我们这些正在上体育课的同学到学校的外墙那里去清理荒草。唉,想想都命苦啊,我们可是祖国的花朵耶,你这明显有虐待“植物”的嫌疑呀。
天热地暖也就算了,更无语的是,那些杂草异常的顽固,拼了命的与我们对抗,打死也不肯牺牲性命成全我们的努力,拜托,你们是不会死的,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有着比蟑螂“小强”还坚韧的生命力吗?有诗为证啊: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况且,这已经是我们这个学期来拔的第N次草了。
慢慢地,我们的一双双小手就由人黄色变成了草绿色,更有不幸的同学还会带着点血红色,当然了,既然小草们如此的不通情理,我们就不和它们玩儿了,我们就自己玩儿了起来,小学生嘛,破坏蚂蚁回家的路线啦,在某个要好的同学脖子后面放一只小虫啦,看谁能找到又多又大稀奇古怪的碎石子啦,那个场面,可真叫一个童趣横生,就连最不会玩儿的小朋友,都在那里比试看谁能把石头踢得更远(太脑残了,也真够难为他们的),当然了,要是那些“监工”的老师们在聊天之余往我们这边瞅了一眼,我们就会马上变回很乖的奋力拔草状,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有些倒霉的同学终究还是被老师们那有意无意的一瞥瞧见了,开始的时候,老师们还会象征性地说几句,让我们好好拔草,拔完了草好回教室去上课,知道了拔完草要回去上课,那亲爱、敬爱、可爱的小草们,你们还是好好的活着吧,我们何必相互为难呢?有你们在,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美好了——我们就不用回去上课了,哈哈哈。到了后来,那些“监场”的老师们也疲了、乏了、倦了,于是也就任我们恣意妄为不管了,哈哈,这下子同学们的花样就开始更加的变本加厉起来,什么追逐打闹啦,相互丢碎草小石子啦,把蚯蚓分成几段啦,捉来螳螂让它们一决胜负然后把输掉的那只处死啦(这些都是反面教材,小朋友们,切勿模仿,否则晚上睡觉觉的时候会尿床的哟)……现在想一想,当时的我们是那样的开心和愉快,虽然开心、愉快的很肤浅,嘻嘻^_^。
这样毫无休止的瞎闹,在那样酷暑的天气里,肯定是要汗流浃背的,出了汗,自然就会口渴,别担心,本人是超级有先见之明的哟,因为是体育课,所以我带了一瓶农夫山泉(好像那时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刚刚成立耶),里面“有点甜”的泉水早在体育课上了还没几分钟的时候就被我一干而尽了,有的时候,好习惯真的很重要,因为我从来不乱丢垃圾,所以剩下的空瓶子也就没有胡乱丢掉,等到我玩累了、闹够了、疯完了超级需要补水的时候,哈哈,这个空瓶子要起作用了,我一溜烟儿的跑到学校的水龙头处,也没管这自来水凉不凉、干净不干净,当即灌了满瓶,举头狂饮,那个爽,让我的全身顿时充满了力量,正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个让我更爽的声音——荆琳媛的声音。
“刘彦究!”
我不用回头都知道是谁的声音,不过我还是回过头来,装的很酷的样子——小男生大概都会这个样子吧,在自己喜欢的小女生面前显得酷酷的,威风八面的样子。
“能不能把你的水借给我喝?”荆琳媛很小心地问道。
听罢,我当下就傻了,至于为什么会傻掉,我至今也想不出个究竟(希望各位看官给些卓见)。
我的大脑虽然当场直接傻掉,但是我的左手没有,他只“思考”了万分之一秒的时间,竟然条件反射般的把剩下的半瓶水递给了荆琳媛。
荆琳媛像是也渴坏了,毫不客气地把瓶口塞进自己的嘴里,一口一口地浇灌着自己干涸的身体……
直到荆琳媛把空掉的瓶子还给我,说了谢谢,转身离开,我还没有回过神来的雕塑般石立在原地。
直到我又把瓶子装满了水,随着同学们爬楼梯返回教室的时候,我依旧没有彻底回过神来。
直到另外的一个声音在我耳边“邪恶”地响起。
“刘彦究,借我点水喝吧!”
我侧过头一看,是同班的一位男同学(为了防止被骂,就不透漏他那很有气势的名字了)。
“不行!”我的说话系统也失控了,竟然没有经过我的大脑,直接答复了他。
“为什么不行?你都借给荆琳媛了,为什么不能借给我呢?”他说得言辞凿凿。
“因为我也要喝!”怎么又不经大脑的乱讲话了呢?言罢,我的全身的所有系统也随之整体失控了,我的右手瞬间扭开瓶盖,左手近乎同时握紧瓶身像荆琳媛一样,把瓶口塞进自己的嘴里,只一口气,就喝完了满满的一瓶的凉水。
这个画面比较有震撼感(小心吓哭小孩子哟),至少震撼到了向我借水喝的那位男同学,他见我如此,一下子不知所措地盯着我,我呢,用鼻子恨恨地吸了一口气,得意洋洋地瞧着他,好像在宣布我的胜利一样,他又没好气地看了我一眼,愤愤然走开了……
在小孩子的世界里面,亲嘴是会生小孩子的哟,可是,中间有一个瓶子,你用那个瓶子喝了水,我也用那个瓶子喝了水,我们就算是亲嘴了,应该是一件可以美到大鼻涕冒泡的妙事吧……天真无邪吧、可爱烂漫吧、想想好笑吧。
那时的我,不知道荆琳媛为什么不去借别人的水喝,而偏偏来要我的——还有好多其他的同学,智商也不低,同样带了水(其中不乏女同学),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宁愿被冷水撑破肚皮也不愿意将那个荆琳媛用过的瓶子稍稍让旁人摸一下。现在的我,当然不可能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还是继续假装假装不知道自顾自地问自己为什么的好。
当晚,回到家,那个见证了荆琳媛和我“亲吻”过的瓶子,被我至宝般的包裹、装箱、收藏了起来,打算在我离开人世的时候,同我一起埋藏……
男人和女人,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互相吸引的呢?
2012年10月11日星期四
关于题目
作者起点关于题目一
本来这本书题目本来是《初恋》,但是慢慢的,我发现“初恋”太多了,每个人都有一个初恋,要是都被写出来的话,就太多了,于是想了想,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套书,因为要写很多本,所以就做了一下变通,当然,“初恋”是不会变的,然后以春夏秋冬为线索,写点东东,不过如此,题目又很长,如《初恋之上海的春天》,并且还很没有感觉,加上那些年很忙,所以就一直拖着,其实这个初恋系列远在2008年就已经开始创作了,给自己找了很多的借口,像什么工作很忙了,要好好的帮助人了,要锻炼身体了……唉,我自己都脸红的不好意思说下去了。
直到2012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横空出世,才发现自己确实不应该再懒惰下去了,正巧今年,也就是2012年,见到了初恋女友有了归宿,心中百感交集,毕竟有16年之久嘛,于是也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
某天,终于玩完了尘封已久的《古剑奇谭》,着实尘封了很久,2010年预定了豪华版,直到2012年7月才有时间好好体验一下主剧情。看吧,我连游戏都懒得玩,哪有时间写《初恋》呢?哈哈。在这段游戏的美妙光阴里,我认识了一个有吃烧烤虫子怪癖的女孩,风晴雪,此妹子是相当的无敌,至于怎么无敌,还是请各位大神自己去“彦究”吧,毕竟对人的认识,是一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当然也听到了一个叫做百里屠苏的超烂配音,他太酷了,还没有他的肥鸡惹人喜欢。
又是某天,审视了一下过去自己的十六年,又展望了一下自己未来的无数个十六年(当然,谁都希望自己长命百岁了),忽有所感,偶得诗一首:
无题
北斗睡莲天地间,春夏秋冬只等闲。
姹紫嫣红枝头笑,独卧湖后翼轸前。
晨昏睡醒万岁梦,心眼微微不知年。
十指轻过风晴雪,御风千古听杜鹃。
壬辰年丁未月辛巳日(你猜猜是2012年哪一月的哪一天)。
不久,又受了一次很严重的伤,流掉了身上近三分之一的血,当然,肯定是自作自受的啦,于是手不能写,更不能敲击键盘,呜呜呜,心中异常烦闷,身心俱疲,只好回爸爸妈妈身边养伤,省亲回来的路上,脑中灵光一闪,就有了如今这本书的名字:《十指轻过风晴雪》,没错,出自《无题》,哈哈,自己的书的题目,出自自己做的诗,也算是一件爽心的事。
不过这首诗确确实实不是为了过去十六年的初恋而写的,而是为了刚刚开始的这段感情中的人(当然包括我自己,其实就是我自己,嘿嘿)写的,希望,这一次,是最后一次,并且有一个团圆、圆满的结局,而不是仅仅只是一个美的结局。
有人说,《乱世佳人》最经典的场面是斯佳丽在战争后回到被毁的家园,在荒园中手握着红土发誓,无论去偷去抢都不会让家人挨饿那个画面,因为当时她的眼神和表情真的特别地震撼人。这样说我也很赞同,因为这实在是一部太经典的电影了,经典的画面着实太多,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偏爱。我倒是情愿选择这个:以后,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什么是爱?什么是恨?爱和恨可以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爱和恨也可能只需要一缕阳光就可以消融。珍惜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并不确切知道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太多的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去珍惜。
泰戈尔有一句诗我特别的喜欢:如果你因为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会失去星星。
历尽沧桑,我们要学会忽略过去。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于是《十指轻过风晴雪》开始了……
2012年9月9日星期日
作者起点关于题目二
某日,一位朋友很猥亵状玩笑式地问我:什么叫做“十指轻过风晴雪”?
大家都是男人,自然会意,我只好很无语地一边摇头一边叹气地告诉他:如果你硬是要意淫的话,我也是无可奈何的。
他又很“男人”式地接了下去,他的话能不入耳入目还是不要入耳入目了,所以屏蔽!不过,他的话里面有一句极其的好:风晴雪真的很美!
没错,风晴雪很美,真的真的很美!
在那个没有汽车火车自行车,没有飞机轮船航空母舰,没有《仙剑奇侠传》的御剑飞仙的年代,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一步一脚印地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寻找了近千年,终于得辟邪骨一块,成功让百里屠苏重返人间,真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呀!然,这个百里屠苏已全然不是原来的那个了,过去所有的记忆也已面目全非,人,也要重新成长,由一个孩童开始……(至少游戏是这样呈现给我们的)
这种情况下,如若你是风晴雪,你会怎么办?
风晴雪是这样办的:她只希望屠苏能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成长,自己能陪他到自己生命的最后。
没了,就这些,你说这样的风晴雪“美”吗?又有谁会说这样的风晴雪不美?
如果我们足够能活,活到我们挚爱、至爱的另一半死去,而我们又足够的幸运,活到遇见了转世的他或者是她,我们该怎么办呢?如若不能前缘再续,我们最好的选择会不会是和风晴雪一样呢?希望曾经同样挚爱、至爱过我们的他或是她能在这一世都开心,快乐,幸福的好好活着!而我们,则安静地守候在他或者是她的周围,直到我们生命的最后!
我的答案是脱口而出的:是!
这,就叫做“十指轻过风晴雪”!
到底《无题》是因为怎样的一段记忆而创作的呢?
吉日,阳光明媚的荆楚大地,我携爱人之手,游湖,见晴空万里,喜艳阳高照,瞧波光粼粼,赏荷莲闲睡,观游鱼嬉闹……我俩沿路曲折向北,尽玩乐之趣,美色当眼,熏风盈耳,异香充鼻,人生安乐如此,夫复何求?
拥爱人荡了几万次秋千不厌,同爱人对繁多热带鱼儿指指点点,停饮一口粗茶,本欲邀明月共餐,不想无可奈何人生离,胜景犹触指尖……此为《无题》的出处。
能活万岁又如何?能当万岁又如何?天眼开了又怎样?心眼开了又怎样?身边美人无数,个个都对你倾心,你又想怎样?这些问题,想必大家是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的!因为你一定能回答同类型的这个问题:要是你中了双色球彩票大奖,得了一千万元奖金,你想怎么花?
我无所谓,因为如此种种,非我所欲,我正在“十指轻过风晴雪,御风千古听杜鹃”!
有人说,你无所谓的,都是你拥有过、经历过的,所以你才无所谓。您说的丝毫不差,正因为我拥有过、经历过我才清楚地知道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而不是傻傻地沉沦在我“想要”的苦海当中。
营销学中有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是这样说的:
某公司的顶尖业务员,想策划一个大项目——在海边建立一个旅游渡假区,所以他去找海滩的拥有者——渔夫洽谈,渔夫正闭着眼睛躺在沙滩上晒太阳。
顶尖业务员走过来说:“我们合作建设一个大型的海边旅游渡假区吧?”
渔夫懒懒地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顶尖业务员说:“那样您就可以赚很多的钱,您还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事业,并且可以购买很多高级的汽车和豪华的房子……您可以到全世界去度假,在最美的沙滩上晒太阳?”顶尖业务员信心满满地回答。
“我现在已经在沙滩上晒太阳了!”渔夫连眼儿都没睁地说道。(当然,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本叫做《B2B》的销售类图书)
想要的太多,需要的不够,于是增加需要,让自己痛并快乐地活着,这是一种人生态度,我尊重每个人的每一种人生态度。
但这些都不是我要在这本书里面表达的主题,我要写的是一个有关初恋的故事,一个有关年轻人的故事,一个有关美的故事,如果您也曾初恋过,也曾年轻过,也曾美过,并且想重温一下年轻时初恋的美,我诚心邀请您品读《十指轻过风晴雪》。
我曾在《
大学生超速成功宝典》第七章的最后这样写道:
人的需要也不多:一杯清水,一条面包,一句我爱你!
不过,如果还可以多选择一点的话,我希望水是你斟的,面包是你喂的,“我爱你”是你亲口说的。
这,是我此时的人生态度,也是我写《十指轻过风晴雪》的唯一态度。
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
作者起点关于题目三
今天早些时候,总结了一下这个月的心情和自己的状况,感慨之余,乱写了一首小诗——《这一刻的风景》:
我正在一点一滴的死去,
但是我求生的本能却在苟延残喘地拼命留住我最后的一口气,
坚持还是放弃,答案早已经在心底,
生活也许终将继续,但是生命想来早已斑驳殆尽,难再续。
这是怎样的刻骨铭心,这又是如何的开场散戏,
奇幻的是,爱的过于真切,在真实的世界里上演肝肠寸断的悲喜,
原来,生离不一定会是死别,却比死别还要哭天抢地,
如此,当一切恢复平静,爱你的时光,盛放了我人生的意义,
请你务必要牢记,曾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
2012年9月30日,星期日,中秋子时。
我曾经总是觉得自己如掉到水中的溺者,我不信上帝,但是我知道一个有关相信上帝的溺者的故事:
说是有一个人,他笃信上帝,他相信无论自己身处在何种危险的情况下,上帝都是会来就他的。于是,他开船到海中央,然后在明知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还毅然决然地凿船跳海,因为他深信上帝是一定会来救他的。不会游泳,还跳海,只能有一个结果,就是淹死,但是淹死之前,一定会相当的恐惧和痛苦,所以本能地就会喊救命,这个人也不例外,因为他相信上帝之所以会来救他,是因为上帝听见了他的求救声,所以他就拼命地喊救命,果然,他的声音引来了救援人员,不过不是上帝,而是一艘渔船,渔人们抛下绳子,结果,他拉着绳子缓几口气,就放弃了渔人们好心的救助,因为他相信上帝是一定会来救他的,如此这般,他放弃了三艘船的救助,最后,天空中的一架直升机也看到了海中挣扎求救的他,赶忙放下梯子想救他上来,结果他还是顽固地拒绝了,因为他相信上帝是一定会来救他的,那最后上帝到底有没有来救他呢?答案是:肯定没有的!所以,他最后淹死了。但是呢,故事到了这里并没有结束,这个相信上帝一定会来救他的人,死了之后,去了天堂,他终于见到了上帝,于是他立刻满身委屈地质问上帝:我那么相信你,你为什么不来救我?结果上帝笑笑,一脸无辜地说:你有没有搞错,我派了三艘船和一架直升飞机去救你耶!
我“在水中”好多年,总希望着有人能带我上岸,我也如那个相信上帝的人一样,相信终会是有一个人能带我上岸的,我也错过了很多艘船和很多架飞机,但是最后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个高明的“渔人”,她网住了我,我也非常欢喜的被她网住,因为愿望终于实现了,我可以上岸了,可以做一个脚踏实地的人了,如果剧本就这样结束,我也就不会这么多废话了,我也就不用乱写开头的那首酸诗了,我也就不可能发现此刻的自己离岸边更远了。
成长,是每一个人的必修课,我们都没有选修跳过的资格,没有人是生来就成熟的,陆放翁说得真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想想,自己如一条茧中的蛹,不得不要求自己能有一些突破,可是这些突破铁定是需要受到煎熬的,并且许多情况下,在经过了很多很大很久的煎熬之后,我们还是不能化为蝴蝶,结出茧,练成丝。这是一件多么艰苦的事啊,除了我们自己之外,恐怕是很少能有人明白的。但是,一个生命只要活着就一定要成长,否则他就会被“淘汰”。然而被无声无息地“淘汰”,就不如日新月异地茁壮“成长”。
十指轻过风晴雪,到底是成长到怎样的一种境界呀?
蝴蝶有很多种,茧也有很多种,丝更有很多种,这其中有美的,有丑的,有优雅的,有粗暴的,有平凡的,有珍贵的,有好的,有坏的,有真的,有假的。
我们究竟会成为什么样的蝴蝶,怎样的茧,何种丝呢?
谁知道?时间是一定会告诉我们答案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今年的中秋,也就是此刻,又是一个人过,又,就代表不止一次,到底有多少次,自己也数不清了,总想着终结这样的孤单,却又在这种孤独中享受着自己一个人的热闹。王摩诘不是说过“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嘛,说的很是贴切,我正是异客,正在思亲,不过,我也确实在以主人的身份,思念着不是亲人却想让她成为亲人的人。
十指轻过风晴雪,开始的设定是15万字左右,但是时隔多年,重新整理,想想大概能有30万字这个样子,可是现在连载时写着写着字数就没数了,这可能也是自己“成长”了的原因吧。不管怎么说,现阶段的计划是九月份设定完所有的相关内容,十月底书成,不过呢,既然“现在连载时写着写着字数就没数了”,那么本人就在这里做一个保证吧:十月底,正文部分一定会码完30万字以上,请各位书友监督哟,不过不会上传那么多啦,嘻嘻!
好希望家里有一个人,能天天督促我好好写作,我娇生惯养她,她贴心呵护我。
张国立大叔出演的《我的九月》,给我的童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部影片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的新气象,并通过他们的成长轨迹、反映了民族自强的步伐,描述了一代人的成长经历和精神风貌——纯真的童年,难忘的记忆,倔强不屈的精神。
同样的,我的九月,今年的九月,2012年的秋季伊始,金色的29岁,自然是丰收的季节,而这个季节,应该还是我人生丰收的开始。《潜伏》的第一集里面,左蓝对余则成说过的一句“肺腑之言”感动了我很久。
余则成略有腼腆地对左蓝说:我现在就想,买一个什么样的结婚戒指最配你。
左蓝甜蜜了许久,笑着拿起余则成的手,与他十指相扣,感动的细语道:不求手上有金,但求心里有人。
十指轻过风晴雪,这句诗里面“十指”的相扣,就是这一刻我心中“风晴雪”“轻过”的风景。
2012年9月30日星期日中秋子时
小说语录
经典语录一(1~50)
1、我一生中的许多经历,都不想重过,但是如果能时光倒流,少年可再,我魂梦所依,除此之外,无复他求——只为了她是我的第一个小女生,只为了她是我的永恒的小情人,只为了那一段少年时懵懂的真情,只为了那一场春梦中绽放的初恋,我愿在时光倒流中停止,在停止中死去,我并不希冀她做我的祝英台或是我的朱丽叶,但我若能与她化蝶双飞或是若能长眠在她的怀里,我就宁愿不活十五岁以后的我了。
3、
历尽沧桑,我们要学会忽略过去。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4、
爱情是真挚的,是浓烈的,是热血的,是不顾一切的,是无论死活的,是不可救药的,是可以让人耳朵变聋、眼睛变瞎、嘴巴变笨、
智商回零的。
5、我真的真的,好爱荆琳媛。
6、有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我甚至都觉得这辈子只要可以跟荆琳媛在一起,我就天下无敌了,不管我今后会考上哪一所
大学,未来会从事哪一种工作,通通都没有关系,因为我已经跟我爱的女孩子在一起了,如若这般,我不仅对自己所有人生的际遇都无法
抱怨,而且这一切简直就是我整个生命的全面胜利。
7、如今的我已经彻底不记得当日自己穿了什么样子的衣裤,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件印着好多好多小小
茉莉花的白色连衣裙,如天使般拯救我于
囹圄。那些印在我脑海里小小的茉莉花们,也在这十六年当中的每一分、每一秒轻轻地对我吟唱着: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草,香也香不过它;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开,比也比不过它;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茉莉花开,雪也白不过它;
芬芳美丽满枝桠,又香又白人人夸,不让谁把心摘下,就等那个人爱呀,
茉莉花呀茉莉花,谁当我情人,茉莉花!
如亲密恋人般在对我耳语者它们的心(花)语:你,是我的
生命……
8、如果我们足够能活,活到我们挚爱、至爱的另一半死去,而我们又足够的幸运,活到遇见了转世的他或者是她,我们该怎么办呢?如若不能前缘再续,我们最好的选择会不会是和风晴雪一样呢?希望曾经同样挚爱、至爱过我们的他或是她能在这一世都开心,快乐,幸福的好好活着!而我们,则安静地守候在他或者是她的周围,直到我们生命的最后!
9、吉日,阳光明媚的荆楚大地,我携爱人之手,游湖,见晴空万里,喜艳阳高照,瞧
波光粼粼,赏荷莲闲睡,观游鱼嬉闹……我俩沿路曲折向北,尽玩乐之趣,美色当眼,熏风盈耳,异香充鼻,人生安乐如此,夫复何求?
10、拥爱人荡了几万次
秋千不厌,同爱人对繁多热带鱼儿指指点点,停饮一口粗茶,本欲邀明月共餐,不想无可奈何人生离,胜景犹触指尖……此为《无题》的出处。
11、我一回头,刚好瞧见荆琳媛一双望着我的眼睛,亮亮的,像天上的星——那颗能让我立刻找到“北”的
北极星。
12、如果让此时此刻的我回到十六年前,让一切都回到开始的地方——我还在追逐着那个刚刚帮我写会“缓”字的小女生,硬是要给她起个外号才肯罢休的教室,我已经知道了我们“遗憾美”的结果,我还已经知道了我们不能相濡以沫,我更已经知道了我们只能相忘于江湖,如果有人问我,还会让一切如同十六年前一样的开始吗?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她是我的佳人,她是我的天使,她是我的茉莉花,她是:荆琳媛。
13、当晚,回到家,那个见证了荆琳媛和我“亲吻”过的瓶子,也被我至宝般的装箱、收藏了起来,打算在我离开人世的时候,同我一起埋藏……
14、在小孩子的
世界里面,亲嘴是会生小孩子的哟,可是,中间有一个瓶子,你用那个瓶子喝了水,我也用那个瓶子喝了水,我们就算是亲嘴了。天真无邪吧、可爱烂漫吧、想想好笑吧。
15、这么热的天,学校竟然安排我们这些正在上体育课的同学到学校的外墙那里去清理荒草。唉,想想都命苦啊,我们可是祖国的花朵耶,你这明显有虐待“
植物”的嫌疑呀。
16、那是一个当然
超级热的盛夏,午后上学,然后上了两节使人加速升温的课。天气依旧不饶人,大地是暖的,向上蒸腾着热气——你说它闲着没事来瞎凑什么热闹嘛!知了在不停地鸣叫,那惨烈的叫声,难道是被太阳的火毒灼伤了大脑残留下来的后遗症?每次听到这永无休止的蝉鸣,我的脑中都会蹦出这样连自己都会觉得匪夷所思的想法。
17、荆琳媛和我没有实质性的亲吻过,不过在我们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发生过一件跟“亲吻”有关的事情,这件趣事让我到此刻依旧记忆如新,时时回想起来,仍然能使我
心旷神怡、化腐为奇。
18、被
威廉·福克纳(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称赞是“第一位
美国真正的作家”的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一句相当有意思的话:真是人生往往要比小说还要离奇,因为真实人生不需要顾及可能性。 这是一个真实故事的演绎,几乎可以说没有夸张和虚构,我只是在陈述事实罢了。随着大家一天天的追看,我们不难发现,马克·吐温大叔说的话,是真的。
19、我和我的她,就像是
太阳和
月亮,太阳永远在追求月亮,而月亮永远在淘气地不让太阳追到。她是我的女神,依然停留在我心中那个只属于她的第一顺位上,虽然事实上她已经跑去了地球的另一边换过了几个男朋友。现在我俩的“亲密指数”甚至比此刻我正在连载的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还要不如——不聊天、不通电话、不见面,可以说是比普通朋友更普通的朋友。
20、我也知道,早晚有一天,她会变成人妻,但是我也知道,在我心里,她永远都不会从
女神降级为人妻。
21、我同大家一样,也很期待这个结局的圆满,所以,请大家和我一起,在每天追看本书的同时,花几秒钟的时间,为我们曾经热血的
青春祈祷那“注定的某天”快点来到吧。
22、最初我感到她的存在,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全家刚刚从吉林省迁居到山东省,对于我,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来说,一切都是新奇而陌生的,
山东省的教学质量很高,我被迫留了一级——从五年级降到了四年级,在吉林省的时候,我的成绩是全班第九名,来到山东省之后的第一次语文考试,记得当时班里面有六十八个学生,我考了第一名,倒数的那种,还是和倒数第三名相差很多很多的那种,自己的不适应自是不言而喻,外加又被班主任——语文老师惩戒,心情更是糟糕到了极处,在给卷子改错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不会写的“缓”字,于是就请教正在打扫卫生的同班同学,同学们都很是热情的,然而也不知为何,她们都被我搞糊涂了,本来会写的字,也变得不确定自己写得是对的还是错的,于是她们就推荐了她们的组长——荆琳媛,记得她当时穿着一件红色吊带裙,可爱无比,牛人出场,“缓”字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谢过她之后,也不知为何,我这个从不给人起外号的孺子,居然当时就给这位刚刚帮助过我的小女生,一连起了近十个外号,还让她在里面挑选一个最精彩的以后就那么叫她。
23、金善玉在一圈又一圈的好友环环注视和
祝福下,微笑着,十指相扣,慢慢地把双手放至胸前,轻轻地闭起了眼睛。
24、
晕倒,这关键的时刻,自己的手机居然来短信了,四周会心的笑声响起,金善玉刷地睁开眼睛,红着脸,一边对大家说抱歉,一边拿出手机查看
短信,真想知道是哪个爱闹鬼,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来搅局。
25、22支烛光映入眼帘,金善玉全身打了一个激灵,她像忽然想到了什么,挣扎着站了起来,在大家惊诧的注视下,声嘶力竭的说道:“我有愿望了,我要
许愿!”
26、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推开了正在搀扶她站起来的孙如珂,奔到那插满
蜡烛的属于她22岁的生日蛋糕前,深深地咬着嘴唇,紧紧地闭上双眼,眉头紧蹙,十指发白的双手倾注了她满身的气力,好像什么东西正在流失,而她却一定要抓住才行似的。
27、金善玉轻轻爱抚着身旁的
卫衣,那早已经被自己的热泪润湿的一塌糊涂的卫衣,是多么的亲切,多么的真挚,多么的
纯洁。
28、孙如珂抬头一望金善玉,只见她浑身发抖,越发迷惑起来,“他”是谁?玉玉的反应这么会如此之大?刘备又是谁?难道是那个三国时期的刘皇叔在大玩穿越?
29、我要许愿,我的愿望向来都是会实现的,这次也不会例外,我的愿望是……
30、金善玉也知道她应该听话好好的早点睡觉,但她就是睡不着,孙如珂今晚本来要留下陪她的,但是她还是委婉的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自己最好的朋友看到她现在依然泪如泉涌的模样,而同样跟着自己伤心,为自己着急。
31、金善玉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个这样的夜晚,也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连安稳的睡上一觉也变成一种奢望。搞不清楚脑子里究竟有多少事情在绞来绞去,不知道怎样让它们平静下来,不知道怎样才能忘记一些事情。害怕每次躺倒床上突然安静下来的环境,害怕每次脑子里总重复的出现同样的画面,害怕每个夜晚被同样的
噩梦困扰,害怕每次睡醒总是疲惫不堪。
32、当你努力的
想要忘记一些事情的时候,其实只是让它们在你的思想里又重演了一遍,只是更加深了你的记忆。她记得在哪本小说里读到过这句话。真的是很有道理。也许刻意去忘记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33、现在,她想拼凑起所有与那个已逝的“他”的所有记忆,却如何也想不起。只有他的微笑,在眼前
嬉戏;只有他的声音,在耳边暖语……
34、在我今天晕倒的一刹那,我并没有失去意识,而是在那一刻,我体会到了爱,那是种说不出,也形容不了的感觉,这也是那为什么会被称做爱的原因吧。为什么爱呢?不知道,爱了就爱了。
35、彦究,我从没有这样称呼过他,在我的印象中,从我口中说出的,总是完完整整他的全名,可是不知道从何时起,在我心里,彦究已经变得那么
熟悉而亲切了。不是刘彦究,只是彦究。
36、彦究的离开,也许,是我到这一刻都还没有办法接受的事实。一切都发生的那么突然,那么不可思议,像阿珂说的,好像在做梦一样,这么多离奇的事情怎么会同时发生在一个人的身上。对彦究是,对我也是。
37、很多人对我说,会爱我一辈子,我说,除了彦究,我谁都不信。我甚至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信他,可是我知道,我相信他,一直都相信。事实上他真的做到了,“
至死不渝,就是死了都要爱”,我记得。
38、
骨癌,在电视剧里听过无数遍的名词,就这样戏剧般的真实的发生在我的身边,发生在彦究的身上。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我觉得好可笑,我觉得完全不可信,我觉得那不可能。我印象中的彦究,无论何时出现在我面前,总带着满身的朝气和温柔的笑容,就好像他永远都不会生病一样。直到我最后一次见他,他给我的
印象始终未曾改变。
39、我真的无法想像,忍受者病痛
折磨的他,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自始至终都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我面前,直到分开的那一天,他始终不曾告诉我他的病情。而我竟然在最后的时刻,
吝啬了我的一个小小的拥抱,那是彦究从始至终对我唯一愿望,我居然
毫不犹豫地断然拒绝了。到今天我才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也明白自己错过了一份真正的爱情。
40、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应该是很希望最后那段时间我可以陪在你身边吧?为什么不说呢?我不值得你这样为我想……
41、可是我又错了,我怎么会想到,直到那个时候,你还是在为我想;我怎么会想到,你是因为怕我
伤心所以决定让我忘记你;我怎么会想到,你的病情恶化的有这么快;我怎么会想到,我就这样打着为你好的旗号最后一次伤害了你。
42、“他走了,今早……
节哀!”我至今清楚的记得那条短信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都重重的砸在我的心上,可是我却感觉不到痛。
43、好空,从来没有感觉到心里这么空过,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感觉,只是好空,好像心里从来都不曾容纳过任何人,任何事,好像身边的一切都与我无关,好像世界顿时安静了好多。只有彦究的种种,从我与他相遇,到与他分离,从欢笑到哭泣,再到这两年来每天的
电话和信息……
44、我没有哭,没有伤心,没有感觉。我真的冷血吗?阿珂,小露,甜儿,她们似乎都比我要难过的多。可我还是觉得自己在做梦,仿佛梦醒了,一切都会不一样,一切都会回到从前,
什么事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45、刚刚收到刘玄德发给我的一条新信息,说彦究生前给我准备的礼物都在,说她会给我寄过来。直到这个时候彦究都没有忘记过我的生日,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有礼物送来,有电话打来,每年都是,从来没有忘记过。只是这一次,不再是彦究。
46、为什么好人总是不长命?为什么要让我活的这么
健康而又这样痛苦?大概我不是好人吧……
47、彦究,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不能没有你,这个从来没有忘记过我生日的默默地奉献者,我没有想到,他连今年的礼物都没有疏忽,竟然早已经准备周全,只可惜,这一次,他不能打电话,不能发短信,也不能亲自寄来……
48、我知道,他的礼物每次都是精心准备的,出乎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虽然还没有收到,但他的心,我读懂了,只是,也许有些太迟了。
49、金善玉又望了望手边近乎湿透的卫衣,回来的时候,天,变了,瓢泼一样的大雨,依旧是彦究——他送给自己的衣服,为自己挡风遮雨……
50、彦究曾经对我说:传说,每一只蝴蝶都是一朵花的轮回。有人在诧异,这生生世世的蜕变,何苦如此顽固而执着?彦究淡淡的说,不过是因为爱得惨烈,无法放弃,生也罢,死也罢,轮回也罢,只要有你,必将追随,无可后悔。是啊,小玉儿,无论我成花,成蝶,遇到你,也注定成灰。
经典语录二(51~55)
51、彦究的告白,不由得让我也想起了自己“爱”的座右铭:此生为君一凝眉,何妨断肠复成灰?只是,我读到了,彦究他做到了。
52、我今天,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许下了一个愿望,我希望今天生日的这个愿望可以像以前那些都实现的生日愿望一样实现:让刘彦究好好活着,让我好好爱他,让他好好爱我。
53、一个人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
重要,重要的是他脚踏实地地干了,并办到了,那才像样。
54、谁说
中学的
语文老师讨厌,硬是让我们死记硬背这些过时的古文?谁说
应试教育可恶,总是考那个我们刚好没有背熟的几句。这不,经过死记硬背的东东,甚至连考试都没有考过的东东,不都成了我们的人生信条,指引着我们人生的方向吗?
55、今天会是什么口味的甜呢?刘彦究想,不管吃什么口味的
巧克力,刘彦究总是会吃出巧克力里面的甜味,这算不算是超厉害的一种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