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致死量
描述有毒物质或辐射的毒性的指标
半数致死量(median lethal dose, LD50) 表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感染途径,使一定体重或年龄的某种动物半数死亡所需最小细菌数或毒素量。 在毒理学中,半数致死量,简称LD50(即Lethal Dose, 50%),是描述有毒物质或辐射的毒性的常用指标。按照医学主题词表(MeSH)的定义,LD50是指“能杀死一半试验总体之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或游离辐射的剂量”。LD50数值越小表示外源化学物的毒性越强;反之LD50数值越大,则毒性越低。这测试最先由J.W. Trevan于1927年发明。
常用指标
半数致死浓度(LC50),即能使一群动物在接触外源化学物一定时间(一般固定为2~4小时)后并在一定观察期限内(一般为14小时)死亡50%所需的浓度。一般以mg/m3表示空气中的外源化学物浓度,以mg/L表示水中的外源化学物浓度。
在测定某种毒物的半致死浓度(semilethal concentration,LC50)时,经常用到四个指标,分别是24小时半数致死浓度24h LC50;48小时半数致死浓度48h LC50;72小时半数致死浓度72h LC50;96小时半数致死浓度96h LC50。
在环境毒理学中,还常用半数耐受限量(mediantolerancelimit,TLm),也称半数存活浓度来表示一种环境污染物对某种水生生物的急性毒性。TLm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群水生生物中50%个体能够耐受的某种环境污染物在水种的浓度,单位mg/L。
例子
乙醇对年轻和年老大鼠的口服LD50分别为10.6 g/kg和7.06 g/kg。
烟碱(尼古丁)对大鼠的口服LD50为50 mg/kg。
应用惯例
应用半数致死这量度方法有助减少量度极端情况所带来的问题,以及减少所需试验次数;然而这亦代表LD50并非对所有试验生物的致死量:有些可能死于远低于LD50的剂量,有些却能在远高于LD50的剂量下生存。在特殊需要下,研究人员亦可能会量度LD1或LD99等指标(即杀死1%或99%试验总体之剂量)。
物质的毒性往往受给予方式影响。一般而言,口服毒性会低于静脉注射的毒性。故此在表达LD50时经常会附带给予方式,例如“LD50 i.v.”表示静脉注射下的LD50。
和LD50相关的两种指标,LD50/30和LD50/60,是分别指在没有治疗的情况下,导致受试总体在30天或60天後半数死亡的剂量。这些指标通常用于描述辐射毒性。
其它指标
弗里茨·哈伯提出,假设在100 mg/m3下暴露1分钟和10 mg/m3下暴露10分钟是相等的。然而这定律对于一些可以被身体快速分解的物质如氰化氢便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定的暴露时间才可确定致死量。在环境研究中,LCt亦可用于描述水中的有毒物质。
对于病原体,亦有一种类似的半数感染量(ID50)的概念,是指在某一给予途径下足以令半数受试群体感染的病原体数量,例如口服1200个病原体/人。因为病原体数量难以量度,感染量亦会以对不同动物的LD50表达。对于生物武器的感染量,亦可以ICt50表达。
例子
乙醇对年轻和年老大鼠的口服LD50分别为10.6 g/kg和7.06 g/kg。
菸碱(尼古丁)对大鼠的口服LD50为50 mg/kg。
争议
动物权利组织一直批评以动物进行LD50测试,特别是一些物质可能令动物在长时间痛苦下死去。一些国家如英国已开始禁止口服LD50测试,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亦在2001年废除对口服毒性测试的要求。
测定方法
Reed-Muench法
生物受到病毒感染后,体内产生特异性中和抗体,并与相应的病毒粒子呈现特异性结合,因而阻止病毒对敏感细胞的吸附,或抑制其侵入,使病毒失去感染能力。中和试验(Neutralization Test)是以测定病毒的感染力为基础,以比较病毒受免疫血清中和后的残存感染力为依据,来判定免疫血清中和病毒的能力。
中和试验常用的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固定病毒量与等量系列倍比稀释的血清混合,另一种是固定血清用量与等量系列对数稀释(即十倍递次稀释)的病毒混合;然后把血清-病毒混合物置适当的条件下感作一定时间后,接种于敏感细胞、鸡胚或动物,测定血清阻止病毒感染宿主的能力及其效价。如果接种血清病毒混合物的宿主与对照(指仅接种病毒的宿主)一样地出现病变或死亡,说明血清中没有相应的中和抗体。中和反应不仅能定性而且能定量,故中和试验可应用于:
毒素和抗毒素亦可进行中和试验,其方法与病毒中和试验基本相同。
用组织细胞进行中和试验,有常量法和微量法两种,因微量法简便,结果易于判定,适于作大批量试验,所以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固定血清
-稀释病毒法(病毒中和试验)
固定病毒
稀释血清法(血清中和试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8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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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常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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