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华东政法大学下属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色大学。
校风
我校一贯重视实验室建设,确保实验教学在本科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理念,把实验教学环节纳入各专业的核心建设内容,已逐步建立有利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以“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平台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实验教学体系。
学校历史
与我国法制建设发展相对应,我校法学实验教学大致经历了四大阶段(各不同阶段在时间有所交叉):
第一阶段: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至八十年代。在该阶段,我国对刑事立法和司法工作最为重视,我校也相应特别重视刑事司法类实验室的建设,大力加强刑事司法实验教学。
——1956年,学校建立了时称“犯罪对策实验室”的刑侦实验室。
——1958年,犯罪对策实验室更名为“司法鉴定实验室”,实验室的实验门类较为齐全,含刑事摄影、痕迹鉴定、法医鉴定、物证鉴定等实验项目,在当时全国政法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1979年复校后,在校党委的关心下,实验室建设也得以恢复,刑事技术实验教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学校因在实验教学方面的出色成绩,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获得“上海市电化教学先进学校”荣誉称号。
——1987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我校在原法医鉴定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1999年,该鉴定中心又经司法部核准公告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业务范围涵盖法医病理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和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评估等司法鉴定项目。作为一所坚持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并重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中心一直注重以教学科研提高鉴定水平,以检案实践来充实教学科研的内容。)
第二阶段: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至九十年代。在该阶段,我国已逐渐建立健全了包括刑法、民商法、行政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在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知识和能力要求更为全面。我校在继续强化刑事司法实验教学的基础上,开始着眼为学生提供以案件模拟为主要手段的法律实践平台,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实务能力。
——1980年,学校建立第一间模拟法庭,供学生用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的模拟训练。松江校区的新建模拟法庭完全按照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的规模和格局建造,是上海各高校规模最大、布局最全面、设施最完备的模拟法庭。
——1994年,学校建立模拟仲裁庭,供学生用于商事案件仲裁以及劳动案件仲裁的模拟训练。松江校区新建模拟仲裁庭完全按照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的规模和格局建造,是上海各高校设施最完备的模拟仲裁庭。
——2000年,为了更好地使学生掌握和理解法学知识,更直接全面地接触法律实践,我校大胆实施现代法学教学理念,成为全国最先设置“法律诊所学”、“劳动法律诊所学”等诊所法律实验课程的高校之一,并率先成立了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学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对各种现实的疑难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并进行相应的模拟演练。
第三阶段:上世纪九十年代。在该阶段,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法学人才的法律实践能力。为了适应这一社会需求,我校不断将校内实验教学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努力为学生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与社会实践平台。
——1997年,为响应司法部、团中央、全国残联等单位在全国首届法律援助工作研讨会上提出的“在全国政法院校率先组建法律援助组织、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号召,同时也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群众对无偿法律服务的需求,率先成立了“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2003年,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被中宣部、团中央联合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2004年,被团中央授予“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和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2005年被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团标兵”。)
——1999年,成立“劳动法律服务中心”。
——1999年,成立“法律职业实训中心”并自行开发教学软件,供学生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办案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模拟演练。
——在此期间,我校还成立上海市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并将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纳入我校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体系,让学生更充分地接触社会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
第四阶段始于新世纪初期。在该阶段,随着各法学院校招生规模的扩大,法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已不再局限于各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大量学生开始进入其他政府机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或是到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管理工作。这些工作不但要求学生具有依法行政所需的扎实法律知识,而且还需具备从事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
为了适应这一社会需要,使学生成为具有多种专业知识背景的复合式人才,学校开始从与法学交叉性强的知识领域着手,不断拓展实验教学内容。
——2002年,组建政府绩效评估实验室。在该实验室,学生可利用最先进的政府管理软件,模拟政府绩效评估的各个环节,并熟悉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全过程。
——2003年,组建劳动与社会保障实验室。
——2004年,组建电子政务实验室。
——2004年,组建社会工作实验室。
——2005年,为了促进实验教学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更好地服务于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学校以原有的刑事司法学院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即物证技术实验室、司法摄影实验室和网络犯罪实验室)为基础,整合司法鉴定中心、法律职业实训中心、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上海市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电子政务实验室、政府绩效评估实验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实验及实训教学机构,组建了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中心全面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实验教学,并以强化学生法律实务能力为出发点,将实验教学内容分为四大模块:
(1)刑事司法实验模块,旨在培养学生从事法律实务所必须的事实认定和技术鉴定能力;
(2)法律实训模块,旨在使学生通过案例模拟与实际办案,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及技能,强化自身的法律实务能力;
(3)公共管理实验模块,旨在使学生获得必要的行政管理实践能力,以适应学生就业去向多样化的趋势;
(4)社会工作实验模块,旨在使学生通过实验教学环节,更为全面了解社会现实,锻炼社会沟通与协调能力。
以四大模块的实验教学内容为基础,中心已建成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分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采用实验、实训、模拟、仿真、见习等五种教学方法,使学生不断形成复合型知识结构,并着重培养学生在法律实务中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学校资源
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培养学生的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在培养法学应用型专门人才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即以传统优势为基础,做精、做强刑事司法类实验教学,彰显“法科”特色,发挥学科优势,实现法科与相近学科的交融和复合。
在多年的实验教学过程中,中心取得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成果,在上海乃至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并被评为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中心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共开设实验课程57门,实验项目72项,年均学生实验超过360000人学时数。近五年来,中心实验教学人员教学及科研项目立项共130余项,其中省部级项目90项,国家级项目19项,国际合作项目9 项;获得各类教学科研奖励74项,其中国家级8项,省(市)部级40项。
中心人员还获评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市(省部)级精品课程10门;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12门;校级精品课程12门;校级特色课程5门。法律诊所学还获评市教委创新思维与技能建设课程。
近五年来,中心成员还先后编写实验教材46 部,编写实验教学讲义8部;发表教学科研论文共395篇,其中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48篇,同时出版专著47部,教材54部。
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高度评价。贾庆林、尉健行、黄菊、邹家华、华建敏、陈至立、曹建明、肖扬、吴启迪等领导先后来我中心视察指导,对我中心的建设和发展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以我校松江新校区的建成为契机,学校不断加大对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及实验教学的投入。中心现有实验室共40间,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实验用房36间,图书资料室、管理办公室、实验准备室、材料室等辅助用房共4间。
学校目标
在健全实验教学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中心还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的目标定位及人才培养特色,确立了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指导思想,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取向,注重特色建设,着重训练学生探寻法律事实的能力、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不断强化中心的教学及社会示范作用,成为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基地。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05 19:05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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