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前身为2004年成立的法学系(与学校社会科学部合署办公),2009年独立建制为法学院(与学校法律事务中心合署办公)。学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1985年起《经济法》课程成为管经类各专业的必修课;2004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7年开始招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硕士生,设有法治思想教育、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方向;2010年起开展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2015年获批河南省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院设置
法学院成立于2009年2月 15日,前身为2004年成立的法学系,现设有法学、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一个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办公地点在环境优美的龙子湖新校区。
办学条件
教师队伍
法学院拥有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已经建立起由专职教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组成的教师队伍和学科团队,现有专职教师47人,实验室管理员1人。其中博士17人。他们主要从事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
经济法、
水法、诉讼法、
刑法、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学科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科研机构
法学院设有完善的教学与科研机构。现有
法学、水法与水行政、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四个系,以及水法与水行政研究所、华水廉政文化研究中心、货币宪法学研究中心、环境资源犯罪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
人才培养
法学院拥有浓厚的学习氛围。现有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学生750人。2009年毕业生195人,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70人,读研率达35.89%,与2008年相比,录取人数、读研率均取得重大突破。2008年国家第一次允许在校大四生参加统一
司法考试,70人报考,14人顺利通过,占报考人数的20%,远远高于国家平均过关率。法学院鼓励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 “12.4普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积极倡导“树立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已经在我校掀起一股股“知法、学法、用法”的浪潮。
专业设置
法学专业培养适应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我国法律,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相关法律解决问题和管理事务的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该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商法、法制史、国际法、环境保护法、水法与水行政管理、水文化概论等。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具备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以及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公共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该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
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了解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及实践的历史与现状、掌握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就业、社会福利与救济、社会保险和社会优抚的法规政策,受到现代管理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调查、分析和解决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能力。
专业简介
行政管理
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公共管理、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法学概论(宪法与行政法)、公共经济学(
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
实践课程:社会调查、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实习、毕业论文等。
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还可到水务、水政及水利监察部门从事各种管理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
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通晓中外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业务知识面宽,能从事劳动就业、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与商业性保险运作与管理,并具有理论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公共管理、金融学、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概论、公共政策学、风险管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
实践课程:劳动与社会保障实习、劳动与社会保障专题调查、毕业论文等。
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到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劳动人事管理与社会保障等工作,还可到水务、水政及水利监察部门从事各种保险、劳动人事管理与社会保障等工作。
法学
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学、民法、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实践环节: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讨论、模拟审判、典型案例分析、实习、毕业论文写作等。
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还可到水务、水政及水利监察部门从事各种法律实务工作。
学院发展
法学院秉承学校一贯坚持的“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追求新思想,创造新知识,拓展新领域,专业素质和素质教育并重,致力于培养与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趋势相适应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和现代管理人才,为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现任领导
现任领导及分工
院长:王华杰
党委书记:张胜前
副院长:万钧
副院长:周海岭
党委副书记:刘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