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税率是“国定税率”的对称。指协定关税制度中规定的税率。是一国根据其与别国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而制订的关税税率。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言,协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且符合国际条约、协定有关规定的进口货物。
税率定义
协定关税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通过缔结关税贸易协定而制定的关税税则。协定关税有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 一种是自主协定关税,即通过协议,在自愿对等的基础上相互给予对方以某种优惠待遇的关税税率;另一种是片面协定关税,即一国在另一国胁迫下签订协议,片面给予优惠待遇的关税税率。
税率实施
法律规定
适用协定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从低适用税率;其最惠国税率低于协定税率且无暂定税率的,适用最惠国税率。
协定税率在完成有关国际条约、协定的核准或者批准程序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实施。
具体商品
2022年4月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及有关换文规定,自2022年4月7日起,对部分原产于新西兰的木材和纸制品实施协定税率。
2024年,中国将对20个协定项下、原产于30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