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工作行政委员会
政府机构
协调工作行政委员会是为了执行联合国与各专门机构之间的协定,避免工作上的矛盾或重复,并加强各专门机构彼此间的配合,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于1947年建立了协调工作行政委员会。该委员会就联合国各机构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及方案等进行磋商,并作出必要的指示。这个委员会由联合国秘书长和各专门机构的行政首脑组成,联合国秘书长任委员会主任。
此外,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秘书长,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总干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执行干事和其他有关机构的负责人,均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下设一个行政问题协商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人事、公共事务、预算和财政,以及其他管理方面的事务;另设有一个新闻协商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有关新闻政策及一般工作问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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