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行是在大型银团贷款中如我国山西平朔煤矿银团贷款,共有16家牵头行,它们是美洲银行、
中国银行、
日本兴业银行、
加拿大皇家银行、
里昂信贷银行、
巴黎国民银行、中芝兴财务公司、
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三菱银行、
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三和国际金融公司、标准麦加利亚洲公司B.S.F.E和琦五银行。
但是,真正起牵头银行作用的只是前5家银行。因为牵头行具有在借款人和诸贷款人之间起斡旋协调的作用,为了区别真正的牵头行和名义上的牵头行,对起真正牵头作用的银行另起一个名字叫协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