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凤元年(公元14年),“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
连率、大尹,职如
太守;
属令、属长,职如都尉。置
州牧、部监二十五人。见礼如
三公。
监位
上大夫,各主五郡。公氏作
牧,
侯氏
卒正,
伯氏连率,子氏
属令,
男氏属长,皆世其官,其无爵者为
尹。”
官制改革是
王莽改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项改革始于
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元年),直到新莽覆亡(公元23年),前后持续了二十四年。频繁地更改朝廷与地方的官制与官名,甚至一个官职名称更了五次名,弄得官民都记不清楚,公文上还得附写上旧名。给正常的行政工作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麻烦,不但影响效率,造成浪费,而且造成官民心理上的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