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内迁,占据了广大的
中原地区,同原有的汉人杂居,所以在少数民族的建立过程中,就要解决对胡人和汉人的统治问题。政治制度上,这些少数民族政权多采用“
胡汉分治”的政策,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其中用于专门管理和统治其他
少数民族的政治机构就叫做单于台,可见统治者对管理除
汉族以外少数民族的重视。
由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存在着管理的差异性,所以十六国中大部分的政权实行胡汉分治政策,并逐步将少数民族遗留的原始制度向
封建制度进行过渡,这体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大融合的趋势,同时应注意同前后时代
民族融合的特点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