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调有界定理
数学术语
单调有界定理,是一个数学术语,是指单调有界数列必收敛(有极限),只能用于证明数列极限的存在性。
相关概念
单调性
对任一数列{xn},如果从某一项xk开始,满足
则称数列(从第k项开始)是单调递增的。特别地,如果上式全部取小于号,则称数列是严格单调递增的。
同样地,如果从某一项k开始,满足
则称数列(从第k项开始)是单调递减的。特别地,如果上式全部取大于号,则称数列是严格单调递减的。
单调递增数列和单调递减数列统称单调数列。
有界性
对任一数列{xn},如果存在某个实数A使数列的所有项都满足不等式
恒成立,即 ,使得
则称这个数列是有下界的,实数A是数列的一个下界,记做;同样地,如果存在某个实数B使数列的所有项都满足不等式
恒成立,即 ,使得
则称这个数列是有上界的,实数B是数列的一个上界,记做。
如果一个数列既有上界又有下界,则称这个数列是有界的。此时,存在一个正数M,使不等式
成立。
数列有界性的几何解释是:数列的所有项都包含在零点的M-邻域内。
定理
单调有界数列必有极限。具体地说:
(i)若数列 递增且有上界,则
(ii)若数列 递减且有下界,则
证明
设数列{xn}单调递增且有上界,接下来用戴德金定理证明{xn}必有极限。
分类讨论,如果{xn}从第N项开始所有的项都相等(即数列有无穷多个相等的项),那么由于数列是单调递增的,当n>N时,有xn=xN,因此对 。即{xn}收敛到xN。
如果{xn}中只有有限项相等,即数列从某项开始严格单调递增,那么因为{xn}有上界,可取所有{xn}的上界组成一个数集B,并取A=R/B。则:
①由取法可知数集B非空,而{xn}为严格单调递增数列,故 。∴ 。
② 。
③∵A中任何元素都不是{xn}的上界,∴ 。
又∵B中任何元素都是{xn}的上界,∴ 。
故必有 。
∴由戴德金定理可知,存在唯一实数η,使得η要么是A中的最大值,要么是B中的最小值。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 。
④由数集A的意义可知, 。而数列单调递增,故当 时, 。
⑤由数集B的意义可知,当 时, 。
综合④⑤可知,当 时,
∴ ,即{xn}有极限。
同理可证:若数列{xn}单调递减且有下界,则{xn}必有极限。
应用
在一般的教科书中,单调有界定理是通过确界原理来证明的,即通过确界原理知道{xn}有上(下)确界α,再证明{xn}收敛于α。事实上,单调有界定理与确界原理等价,既可以由确界原理得到单调有界定理,也可以由单调有界定理得到确界原理。以下是其证法。
问题:试通过单调有界定理证明确界原理。
解:不妨设数集S非空有上界,将所有不小于S中的任一元素的有理数排成一个数列{rn},并令{xn}=min{r1,r2,r3...rn}。为更直观理解{xn},举例如下:
设S=[1,2]。第一次,取r1=3,则x1=min{3}=3。第二次,取r2=5,则x2=min{3,5}=3。第三次,取r3=2.5,则x3=min{3,5,2.5}=2.5。第四次,取r4=2.2,则x4=min{3,5,2.5,2.2}=2.2……以此类推。显然{xn}单调递减并且有下界(S中任何元素都是{xn}的下界),因此{xn}收敛。设极限为η,并且由上述构造可知,η≤xn≤rn。
利用反证法,
①若η不是S的上界,即存在p∈S,使p>η。取 ,根据极限的几何意义,存在正整数N,使不等式η
②任取a>0,若对任意k∈S,都有k≤η-a,根据有理数的稠密性(即任何两个不相等的实数之间必定存在有理数),存在有理数r,使不等式k≤η-a
所以,η是S的上确界。
注意事项
(1)单调有界定理只能用于证明数列极限的存在性,如何求极限需用其他方法;
(2)数列从某一项开始单调有界的话,结论依然成立,这是因为增加或去掉数列有限项不改变数列的极限。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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