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身,汉语词语,意为将自己售卖别人;出卖肉体。语出《敦煌变文集·秋胡变文》:“
董永卖身葬父母,天女以之酬恩。”
1. [sell oneself or a member of one's family]∶把自己或妻子儿女卖给别人;卖身契。
2. [prostitute]∶卖淫。
孙中山《国民会议为解决中国内乱之法》:“那些议员,总是不顾民利,只顾私利。到 北京 之后,不做别事,只要有钱,便去卖身,造成
曹锟的贿选。”
清·
吴炽昌《客窗闲话续集·难女》:“我等卖艺不卖身,客何犯我规耶?” 石三友 《金陵野史·桃花章的风波》:“但彼辈歌女,则认为卖艺不卖身,佩了桃花章,有损人格,群起抗争,并非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