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城乡道路(隧桥)、航道、公交场站、地方铁路、民用航空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城乡客运、交通物流发展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管理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公路、城市道路(隧桥)、社会公共停车场(与交通设施配套)、港口、航道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公交场站的建设,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负责全市港口及港口岸线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及海港枢纽经济区发展协调推进职责。
(四)承担全市城乡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及交通物流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除长江以外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管理工作。
(六)参与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和规费征收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交通运输相关财政、用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编制资金预算。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组织协调“春运”及假日运输等重大交通保障工作。
(九)负责协调全市铁路、民航相关工作。参与协调配合铁路建设开发工作,履行地方铁路管理事权。依法对民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宗 仁:局长
乔海滨:党组书记
樊建国: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罗 睿: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 海:党组成员、副局长
缪 玮: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庆华: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徐向阳: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春发:二级巡视员
卞明林:一级调研员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接待及信访维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负责12345政务热线、领导信箱、网络问政、政务信息公开、史志编撰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系统对外交流合作等外事工作;负责联系交通改制企业。
(二)法规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跨区域执法的协调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普法宣传工作。
(三)审计督查处。负责拟订局系统内审工作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受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推动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局机关、直属单位对国家、省市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和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集中办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运行机制、健全服务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的运行管理;负责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等事项的办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
(五)综合规划处。组织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和公路、水路等发展规划;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及投资政策,承担全市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工作;统筹、审核、整合其他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承担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编制和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和项目储备工作;承担组织实施路网优化,推进综合交通调查、城市交通影响评估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区域交通规划及区域协作协调工作。
(六)资产管理处。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资产优化配置工作,盘活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国有资产;参与交通建设项目前期资金平衡方案研究;负责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场站和重要区段土地储备协调推进和综合开发工作。
(七)财务处。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融通、统筹、调度工作;负责提出交通运输相关财政、用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制定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编制预算、拨付及使用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费征管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承担科技项目攻关、技术引进、创新开发和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承担研究推进智能交通、交通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通信信息工作;负责系统职工职业教育培训、行业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九)应急管理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局属单位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反恐、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险情抢修组织协调工作。
(十)建设管理处。承担交通建设综合管理和协调推进工作;拟定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发展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交通建设市场监管,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组织和指导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组织对优质工程进行质量审查;承担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依法处理交通建设过程中利益关系人的投诉。负责航政许可工作。
(十一)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运输场站(枢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交通物流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拟定和监督实施;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协调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信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客运交通年度经营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指导编制公交线网优化方案;负责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含租赁自行车)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十二)城乡道路处。负责公路、城市道路(隧桥)管理养护的指导监督工作;拟订道路管理养护政策;编制公路、城市道路大中修、养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道路养护和设施检测评估;负责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和道路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十三)路政管理处。贯彻执行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路政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运输治理、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管理工作;负责长江过江通道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域内国省干线及高速公路路产路权维护;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十四)轨道交通处。拟订轨道交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和车站命(更、冠)名工作,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评;指导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参与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及建设时序、实施计划、票价决策等。
(十五)地方铁路处。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铁路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地方铁路建设发展的战略研究,组织拟订全市地方铁路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地方铁路建设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南京地区铁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港航发展处。牵头组织研究港航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协调全市港口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港口经营许可(含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和港口经营秩序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港口年度经营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参与指导全市港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军事及抢险救灾等重点物资的港口作业管理工作;指导港口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和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发展总体协调推进工作。
(十七)港口建设处。承担全市港口规划、专项规划及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各港区港口建设工作;承担港口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港口岸线与港口建设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指导并参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十八)航空处。组织拟订全市通用航空基础设施规划,承担相关航空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运输航空基础设施规划;监管通用航空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铁路、航空和邮政等运输方式的协调工作;负责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协调工作;承担全市民用航空及航空产业统计、信息工作;承担与上级军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联系邮政工作。
(十九)宣传处。承担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系统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系统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网络宣传;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采访接洽工作;负责局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南京交通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收集并回应境内外媒体及网站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舆情情况;负责局文明办、联系政研会工作。
(二十)组织人事处。承担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政审工作。承担统战、侨务工作。负责局团委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指导系统企事业单位双拥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系统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交通运输工会。按有关章程开展工作。
直属单位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主管部门起草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市或区域性重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市域长江桥梁隧道、市管高速公路、市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运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以及市级组织实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行政处罚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承担市管水域的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内河航道行政、内河地方海事行政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本市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等监督检查。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法集中行使道路运政、公共客运、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运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落实涉及全局性交通运输执法政策、工作部署。执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并执行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负责南京市域内公路养护、公路改扩建、车辆通行费征收等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公路绿色发展、网络安全、公路科研、信息化以及行业统计等工作;承担普通公路基础设施的应急安全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中心。负责城市道路(隧桥)、人行道等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
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航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并执行全市航道、船闸建设养护计划;负责南京市域内航道(不含长江)、交通运输部门所属通航船闸的养护和改扩建,船舶过闸费征收等工作;承担全市航道绿色发展、网络安全、信息化以及行业统计等工作;承担航道、船闸基础设施的应急安全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京市板桥汽渡服务中心。承担板桥汽渡渡运、安全生产和相关费用征收工作;负责板桥汽渡资产和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承担国防交通战备保障相关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南京交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培养中级、高级及技师层次技能人才;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开展汽车驾驶技能培训。  
南京航运交易中心(南京航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为区域内航运业务提供交易场所、设施等各项公益性服务;开展航运交易、船舶交易、航运金融、航运人才交流服务;提供航运信息业务咨询等综合服务;负责航运交易相关信息平台的开发、管理和维护。  
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交通信息化发展规划,落实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成果;负责交通网络平台和主枢纽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负责交通服务热线日常技术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值班、应急预案修订、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负责《南京交通年鉴》及相关交通史志资料收集、资料编撰等工作。
南京市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承担全市邮政业安全网络、信息和安全监测等工作;负责全市邮政业安全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邮政业日常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工作;参与市邮政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全市邮政业安全事故;承担全市邮政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贯等工作;开展全市邮政行业特有工种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6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
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副书记4名、总工程师1名。
正副处长(主任)29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处长(副主任)16名。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职能职责.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内设机构.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直属单位.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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