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是
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
地方志工作条例》,制订全市地方志编纂的政策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
南京通史》《南京市志丛书》的编纂以及对各区、各系统、各部门的专业志的编修、续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各类志稿。
3、指导区志、县志、年鉴及其它地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工作,并对续修和新修的各类志书、年鉴进行评审、验收、协调安排出版。
5、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负责积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献,综合开发利用地情资料。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秘书处、年鉴处、市志编纂处、地情研究利用处、方志文化传播处5个职能处及机关党委和方志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秘书处:负责文电、秘书、人事、档案、劳资、财务、招投标、保密、安全、保卫、老干部、固定资产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书籍采购、交流、上级机关发放以及书库管理工作。
年鉴处:负责《南京年鉴》(中、英文)的组稿、编辑、出版、宣传、发放、交流等工作;承担市政府网站群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及《南京印记》的编发工作;指导各区及专业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南京都市圈年鉴工作联席会议暨业务培训会的组织工作。
市志编纂处:负责南京市志的编纂出版等工作;协调、指导、审定全市各类专业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地方志书及资料长编的编写工作;负责全市名镇名村志编纂指导工作。
地情研究利用处:负责南京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写、保存归档、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和材料的编写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专项任务;负责南京历代名志点校出版、稀见文献丛刊合作出版;承担《南京史志》编辑出版等工作。
方志文化传播处:负责方志文化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南京方志大讲堂”“志说南京”等系列活动的组织传播工作;开展方志文化“六进”活动;承担南京地方志网站内容策划和更新工作;负责“方志南京”微信公众号、微博、紫金号内容的组织、宣传、发布和12345政务热线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依法治志”工作,联系市地方志学会。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务工作;承担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作风评议和绩效考核工作、主题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联工作等。
南京市方志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方志馆展览馆、阅览室、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和对外开放工作。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