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是南京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牵头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综合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等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实施统一的救灾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业务类综合考核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处。组织拟订消防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防汛防旱和地质灾害救援处。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水旱、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
八、执法监督处。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九、综合监管处。依法依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规划财务处。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科技和信息化处。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十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十四、宣传教育处。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思想宣传、意识形态、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初审。
十五、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外事、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全员考核工作。
十六、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统筹市有关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市安委办巡查考核处。督促指导江北新区、各行政区和市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整改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统筹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会工作。
现任领导
冯 甦 党组书记、局长
简 历:男,1966年1月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分 工: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干部、科技信息化、综合考核方面工作。分管火灾防治管理处。
蔡 艺 党组成员、市地震局局长
简 历:男,1963年4月生,汉族,江苏扬州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分 工:负责安全生产规划、财务、宣传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干部工作。分管地震局、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联系玄武区、栖霞区(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刘方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 历:男,1963年7月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分 工:负责党建(纪检)、执法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执法监督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联系秦淮区、建邺区。
李广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 历:男,1973年9月生,汉族,山东东平人,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分 工:负责法制、岗位安全资格培训考试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科技信息化工作。分管科技和信息化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宣教中心。联系江宁区(含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雨花台区。
严卫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 历:男,1970年2月生,汉族,湖南南县人,1997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分 工: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方面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江北新区、浦口区。
郭燕秋 副局长
杨维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 历:男,1967年8月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分 工:负责应急处突、议事协调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综合考核工作。分管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综合协调处(综合监管处)、巡查考核处,协助分管火灾防治管理处。联系溧水区、高淳区。
丁仲平 兼副局长(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简 历:男,1968年2月生,汉族,江苏宜兴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分 工:负责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防汛防旱方面工作。
韩成颂 市安委办专职副主任
简 历:男,1968年2月出生,汉族,安徽潜山人,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分 工:协助分管市安委办、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工作。联系鼓楼区。
程光明 二级巡视员
简 历:男,1963年8月生,汉族,安徽无为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分 工:协助分管综合协调处(综合监管处)、巡查考核处。协助杨维国同志联系溧水区、高淳区。
柯用斌 一级调研员
简 历:男,1963年12月生,汉族,安徽贵池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分 工:协助分管科技和信息化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宣教中心。协助李广庆同志联系江宁区(含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雨花台区。
王 斌 一级调研员
简 历:男,1964年6月生,汉族,江苏宝应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分 工:协助分管机关党委、执法监督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协助刘方宁同志联系秦淮区、建邺区。
王笑天 一级调研员
简 历:男,1968年10月生,汉族,安徽和县人,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分 工:协助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协助蔡艺同志联系玄武区、栖霞区(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卞家文 一级调研员
简 历:男,1974年5月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分 工:协助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协助严卫国同志联系江北新区、浦口区。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内设机构.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8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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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