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案是基督教在中国所遇到的第一次教案,发生在
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事件的发起人是礼部侍郎署南京礼部尚书
沈㴶。
16世纪,欧洲
宗教改革运动风起云涌,猛烈地冲击着罗马
天主教会在欧洲的统治。面对宗教改革潮流,罗马教廷也采取了一些自我革新措施,
耶稣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为改变天主教在欧洲的困难局面,罗马教廷派遣耶稣会士前往中国传教,以扩大天主教的信仰领地及在东方的影响。
在南京教案(1616年)以前,中间也有一些教士被当地人民围殴、侮辱、住宅被捣乱、被抓坐牢、被驱逐出境等事件发生。但这都仅属于地方性的事件,影响范围不大,而且很快就平息了。但南京教难却不同,这事在
利玛窦死后第六年发生,断断续续维持了好几年,后果是颇为严重的。
1619年7月15日,
汤若望和他的教友们抵达了澳门,被安置在圣·保禄学院里。传教士们一踏上中国土地,便开始精心研习中国语言文化,甚至以掌握北京官话为目标。这些西方修士入乡随俗,脱下僧袍,换上儒服,住进中式房屋,并潜心研究中国经史和伦理,寻找其中东西方文化的融合点。在同朝野名流交往的过程中,这些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又熟读汉文典籍的西方传教士,自然赢得了中国文人士大夫的好感和信任,从而达到其传播信仰的目的,这就是利玛窦开创的“合儒超儒”的传教策略。但有些狂热的传教士们,认为利玛窦过于迁就中国人,影响了天主教的“纯正性”,发展教徒速度太慢。在
利玛窦去世之后,开始改变利氏的传教路线,采取激进式的传教方式,坚决排斥儒家思想,严禁中国教民祭天、祭祖、拜孔子,激起了社会人士的反感与怀疑,酿成“南京教案”,传教士们被驱逐,在中国内地几乎无立足之地。
南京教案由当时南京的礼部侍郎
沈㴶发起。1616年沈㴶连上三张奏书给皇帝明神宗,控告传教士,罪状主要有三方面:
沈㴶上书皇帝后,皇帝并无反应。加上中国信徒
徐光启为传教士辩护,事情就不了了之。但沈㴶一再上奏,引起各地群众排教。朝廷最后下令“禁教”,勒令将传教士驱逐出境。于是传教士有些被杀,有些下在监里,日后又被驱逐出境。这时传教士大多撤退到澳门,有些则躲在信徒家中,不能再公开传教。在外表上教会活动看似停止了,但暗地里工作却未停止。不过这次南京教案,确实带给了教会一定的损失和限制,数年后,教案就平静了。明朝最后的一位皇帝崇祯皇帝,因推算日、月蚀的士大夫屡屡出错,令崇祯十分不满,于是又准许传教士进中国,天主教在中国又再度活跃起来了。
明朝被推翻后,朝代的改变,并没有影响天主教在中国的发展。南京教案后七、八十年之间,天主教基本上的发展是很顺利的。当时中国十几个主要省份都建立了教堂,但就在教会顺利发展时,传教士之间在礼仪问题上,却产生了很大的争论,使教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