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南充市政府工作部门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是南充市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投资促进、会展博览、区域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等工作。参与起草有关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组织参加、统筹开展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三)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参与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城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城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推动全市会展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会展博览活动。
(六)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督促指导。负责市委对外党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外事、港澳事务工作及其重大活动,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有序开展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综合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接待来访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协调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七)负责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为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务。统筹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统筹我市民间外事工作和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负责承办接受境外捐赠的相关工作。
(八)参与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管理工作。参与处理全市有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外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我市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和突发应急事件。指导全市外事部门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来南外国记者在我市采访及外国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统筹全市涉港澳事务,负责川港澳合作机制的落实。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各界合作交往事宜,承担推动我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审批工作和相关联络交往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南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十)指导全市外事、港澳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一)受市政府委托,指导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投资促进工作。
(十二)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经济合作外事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信访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内部审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二)合作规划科。
参与起草全市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会展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拟订全市投资促进规划,参与拟定区域经济合作规划。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等工作。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承担投资促进的信息采集、分析、发布。负责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及网站建设。承担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包装、推介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考核、督查督导工作。负责全市签约落地招商引资项目及到位资金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招商项目奖补激励机制。
(四)外事科。
负责拟订全市外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市外事工作,负责涉外工作的管理、协调和咨询服务。负责市委对外党际交流与合作有关事宜。负责拟订年度出访计划,承办本市因公出国团组、人员审核(审查)和外事纪律及安全保密教育等工作。承担对外友好城市的报批、缔结、联系和合作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宣传、涉外安全、涉外经济和外事干部短期培训等工作。参与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的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参与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负责来南外国记者在我市采访及外国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南签证邀请函办理。负责审核报批在我市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和涉外活动。参与境外捐赠援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受援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监督。参与重大博览会展及招商活动的外事接待、文电翻译等工作。
(五)外资管理科(国际合作科)。
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承担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建立国外招商网络。承担我市与国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促进共建国别园区及特色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六)港澳事务科(国内合作科)。
负责制定涉及港澳事务的政策规定,推进川港澳合作机制落实。参与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合作规划。负责因公赴港澳的任务审核、报批。归口管理与港澳特区政府及民间机构交往合作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因公来我市的邀请,参与接待工作。参与推进境内相关区域合作,承担境内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与境内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南商返乡发展。
(七)活动博览科。
参与拟订促进全市会展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博览事务的政策措施。拟订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专题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制定全市重大会展活动方案、宣传策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会展及投资促进推介活动。
(八)市外事交流服务中心。
负责重大外事活动翻译工作;负责市级重大外事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实职厅级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信息咨询服务及外事活动礼宾礼仪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外事礼品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交流、合作项目信息收集工作;积极开展国(境)外招商服务工作。
(九)市南渝经济合作联络服务中心。
负责与重庆及周边区域合作,开展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收集、分析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加强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等工作;负责联系省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指导联系我市相关县(市、区)驻渝办事处工作;负责联系在渝的省、市异地商协会,做好招商引资和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联络外国驻渝领馆、驻渝经贸机构,做好外事交流及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在渝乡友联络服务及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许栩
副局长:范文华(挂职,时间1年)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1 19:2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