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
元嘉八年(431),改南兖为实州,分江而治,南兖州割江淮为境,治广陵(扬州市区),南兖州领
广陵、海陵、山阳、
盱眙(治所今
盱眙县东北)、秦(治所今
六合县北)、南沛(治所今安徽省天长市石梁镇)、新平(治所今海安县)、北淮阳(治所今
宿迁市东南)、北济阴(治所当在今扬州境内)、北下邳(治所当在今
江苏省境内)、东莞(治所当在今江苏省境内)11郡。
陈宣帝太建六年(574),东广州入南朝,复称南兖州。十一年,南兖州又入北朝,并改名吴州,置总管刺史。仍治广陵。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改吴州为扬州,置扬州总管府。仍治广陵。
大业三年(607),改扬州为江都郡,治江阳县(开皇十八年广陵县改称
邗江,炀帝大业元年称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