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北京政府新任总统徐世昌以朱启钤等为代表,南方军政主席曾春煊以唐绍仪等为代表,在上海商谈和解,最终以破裂而告终。
1917年,段祺瑞在平息张勋复辟的闹剧后,以再造共和功臣自居,拒绝恢复《临时约法》和召开国会,驱逐总统黎元洪。孙中山在南方举起护法旗帜,召开非常国会,自任大元帅,展开护法运动,南北之间再起兵戈。
其后,孙中山被南方唐继尧等军阀排挤出走,北方实力军阀吴佩孚等主张议和。张謇、蔡元培、王宠惠、熊希龄等社会名流等组成和平期成会,并呼吁南北和谈。同时,美、英、日、法、意等列强经商议取得一致意见,劝告北京政府接受和平统一。在上述背景下,北京政府新任总统徐世昌以朱启钤(总代表,代表徐世昌)、吴鼎昌(代表安福系)、方枢(代表段祺瑞和安福系)、汪有龄(代表旧交通系梁士诒)、施愚(代表直系李纯)、刘恩格(代表奉系张作霖)、王克敏(代表直系冯国璋)、李国珍(代表研究系)、江绍杰(代表安福系)、徐佛苏(代表研究系)等为代表,南方军政主席曾春煊以唐绍仪(总代表)、章士钊(代表曾春煊,政学会)、胡汉民(代表孙中山,国民党)、李曰垓(代表云南唐继尧,随后改为缪嘉寿)、曾彦(代表广西陆荣廷,政学会)、郭椿森(代表广西莫荣新,政学会)、刘光烈(代表四川)、王伯群(代表贵州)、李述膺(代表陕西,政学会)、彭允彝(代表湖南,政学会)、饶鸣銮(代表福建及海军)等为代表,在上海举行会议,商谈和解。
1919年2月,南北和会在上海前德国总会开幕。但南北双方分歧较大,即便双方内部亦有嫌隙。和谈时断时续,中间多次宣告停顿。5月,唐绍仪提出八条条件(1.上海和会对于欧洲和会决定山东问题之条件,即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之权利,绝对不承认;2.取消中日间一切密约,宣言无效,并处罚缔结此等密约之关系人,以谢国民;3.取消参战军、国防军及其他一切类似之军队;4.各省督军省长之罪情显著不洽民情者,一律更选;5.由和平会议宣告民国六年六月十三日黎元洪解散国会之命令无效;6.由和平会议选出全国声望显著之人物组织政务会议。和平会议决议各案件由其监督履行,至国会得完全行使职权为止;7.和平会议已议定或审查未决之各案,分别整理决定之;8.执行以上七条,则承认徐世昌为临时大总统)。北方拒绝南方所提条件,南方内部则亦有不同声音,南北和会宣告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