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解放区越来越扩大,国统区越来越缩小,国民党当局封锁交通、禁止通邮、强令中华邮政员工节节撤退的做法,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和邮政员工的极大愤慨,纷纷提出批评和质询。1949年4月1日,以张治中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和平谈判代表团到达北平,中华邮政总局受命组成的通邮谈判代表团也随之到达北平。1949年4月4日南北通邮谈判开始。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解放区越来越扩大,国统区越来越缩小,国民党当局封锁交通、禁止通邮、强令中华邮政员工节节撤退的做法,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和邮政员工的极大愤慨,纷纷提出批评和质询。1948年11月,一位署名方胜仁的投书上海中华邮政总局公众服务课,质问:“现在都是中国人,却不收洛阳的信。”与此同时,上海、重庆等地报纸也发表文章和社论,批评国民党当局不该命令解放区的中华邮政撤退,更不该停止通邮。有的强烈呼吁停止交通封锁,恢复国共两区通邮。中华邮政总局一些有识之士也在《现代邮政》月刊上发表文章,认为国共通邮是“应天顺人,任何方面无法阻挡的事,应该全国即日恢复通邮。”
1949年3月9日,华北邮电总局公布了“关于与蒋管区通邮暂行办法”,华北人民政府已经决定与蒋管区通邮,蒋管区寄来之邮件可以收递。寄出之邮件可以照发,指定北平、天津、秦皇岛为交换局,切出入口邮件均分别由,上列三处签收转发。即日起,开始接收寄往蒋管区各地之邮件,但在通邮办法未公布前,暂不办理包裹汇兑,只收寄普通及挂号信函,资费与华北本区同。3月15口华北邮电总局又通令:北平、天津、张家口各局,为了便利商民,决定于令到之日起立即开始收寄长江以南各省(即解放区以外地区)之邮件及包裹。
1949年4月1日,以张治中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和平谈判代表团到达北平,中华邮政总局受命组成的通邮谈判代表团也随之到达北平。1949年4月4日南北通邮谈判开始,中共方面代表是华北邮电总局的苏幼农和成安玉;中华邮政总局代表是梅贻璠、翁灏英、李雄、沈鑫,另有随员一人王震百。中华邮政总局代表团下榻于东交民巷的六国饭店,谈判地点在东交民巷储金汇业局。会议期间,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亲自接见了双方代表,并由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副部长张文昂设宴招待。不但在谈判桌上互相交流情况,而且还请中华邮政总局代表团访问了已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中华邮政高级职员,使他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消除了疑虑。通邮协商过程中,在五个原则问题上双方争论激烈。一是通邮办法的名称问题;二是通邮机构问题;三是因通邮所发生之债务关系及汇兑问题;四是关于禁寄物品及应税物品;五是邮票与国际联邮问题。就这五个问题双方经反复协商。
1949年4月15日南北通邮谈判达成协议后,正拟于4月27日双方正式签字,不料,就在南北通邮协定签字的当天,逃到广州的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作出“对中共通邮电、汇兑一律停止“的决定。因此,国民党政府交通部邮政总局即向中华邮政代表团发来急电,内称:“奉部谕,通邮只宜口头协议,不可签署文件”。从而使南北通邮协定成为一纸空文。
鉴于此种情况,从人民通邮的利益着想,经华北邮电总局代表研究并呈华北人民政府由董必武主席签署了秘总字第78号令:为便利人民通邮,兹制定《华北区区外通邮暂行办法》,随令颁发并在报纸上予以公布。我华北邮电总局于5月31日又函告各解放区邮电总局:寄往非解放区邮件,只限收寄轻件,寄往江南解放地区者,发往南京转递,邮件数量足够直封者,可以直封,不足者可发天津局代转。寄往非解放区之轻件可直封广州,由天津局交香港轮船带往香港转递。直至1949年12月26日,华北邮政总局还通知各管理局,关于寄台湾、琼崖(即海南岛)之商民函件可发由广州或长沙局转。华北区各局寄往台湾及琼崖之商民信件可发由天津局转发香港轮船运转。华南及西南已解放地区之邮件可选择捷径,由陆路转运,不再绕道津、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