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1月28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兴宁区兴和路23号。全院有人员16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2.18%,其中研究生17人,占总人数16.83%。
院情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1月28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兴宁区兴和路23号。全院有人员16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2.18%,其中研究生17人,占总人数16.83%。2011年6月,院办公地点搬迁至现址南宁市兴和路23号。新建的审判综合区占地12亩、建筑面积7885平方米,内设1个大型审判庭、1个中型审判庭、6个小型审判庭及1个小额速裁法庭,并配设了专门的调解室、人民调解室11间,安装了电视监控系统、电脑网络系统,配备了摄像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电脑和打印机、复印机、一体化印刷机等一大批现代化办公设备,法庭记录全部电脑化,开通了三级法院视频专网,法庭实现了电子网络远程签章,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彻底改变了本院在上世纪80年代简陋的审判办公条件,达到全区先进水平。
机构设置
目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法警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审判庭等12个内设机构及一个派出法庭——五塘人民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兴宁区人民法院年均案件受理量为4500件左右,其中刑事案件450件左右,民商事案件3200件左右,执行案件800件左右。多年来,兴宁区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在不断探索、努力实践、大胆创新,积极稳妥践行司法改革要求,全力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促进了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的“双提升”。兴宁区法院作为全区“阳光司法”示范单位、全区法院“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依托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而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现任领导
兴宁区人民法院院长:秦戈兵
所获荣誉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2011年至2014年,兴宁区法院连续三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绩效考评工作中荣获一等奖,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历年来,兴宁区法院各部门工作成效显著,分别有政工科荣获全国法院“政工先进集体”、刑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同时,兴宁区法院先后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法官”陈玉萍、“全国办案标兵”王坚、“天平荣誉奖”获得者蓝寿桐为突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2021年6月,兴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4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被授予2022年“广西工人先锋号” 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4 17:27
目录
概述
院情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