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南宁市教育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科(室)。辖七县五城区2623所学校,学生118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共青团工作。按分工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统计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做好南宁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指导做好全市教育贷款、教育合作项目和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小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
(六)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配合开展职业教育评估。协同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主管全市中小学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统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十)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信息 化规划。
(十三)统筹全市民办教育的规划、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 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南宁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考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招生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服务全市高等教育发展,承担驻邕高校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设区市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重大、跨区域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
(十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文电、会务、档案、接待、财务、资产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要、保密、文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建议、提案。负责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安全工作。
(二)教育工委组织部。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任免工作以及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和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口支援、脱贫攻坚工作。
(三)教育工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团结、宗教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德育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宣传工作干部、思想政治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及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计生等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委及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负责教育政策研究、教育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的有关工作。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负责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所属中小学校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及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指导校外课后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权责清单编制和调整工作。统筹协调所属中小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撤销、更名与调整以及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五)招生考试科。承担南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做好各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考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织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各县(区)制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并开展招生工作。做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南宁市建成区高中招生录取各项工作,指导各县做好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指导所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工作。
(六)人事科(教师工作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考核、奖惩、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职称改革、人才评价等工作。制订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教师表彰等工作。负责指导教师对外交流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七)计划财务基建科。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建设布局和总体规划。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拨付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等工作。负责指导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参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等机构对我市教育贷款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设置标准。承担所属单位基建管理的相关工作,检查指导县(区)学校基建工作。
(八)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组织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制订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质量提升和科学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小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负责基础教育学历学籍管理、高中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执行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资源目录、经自治区审定的地方教材和教辅资料。负责普通中小学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通话。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活动。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资源数据采集管理。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教学评估。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和办学评估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历学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管理、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指导继续教育工作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社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体育教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意见和教学设施及专业、学科、课程教材建设标准。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十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稳定、信访、政治保卫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督导评估的标准、指标体系和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教育简况
南宁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导团、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人事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科(室)。现辖六县六城区、三个经济开发区共2916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校人数117.78万人,教职工7.24万人。其中:幼儿园990所,在园人数17.30万人,教职工9880人;小学1515所、教学点1091个,学生52.65万人,教职工3.12人;普通中学349所(其中:初中263所,学生25.98万人,普通高中86所,学生11.65万人),中学教职工2.7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2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2所,学生9.97万人,教职工3827人;特殊教育学校10所,学生2290人,教职工353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南宁市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学前教育形成多元发展新格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初步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990所,在园幼儿17.3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9.90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人数57.23%。
二是义务教育转入均衡发展新征程。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重点在经费投入、基本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十一五”期间市本级共投入20.30亿元,新建、迁建及扩建了一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由全面普及转入均衡发展。2009年武鸣县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
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跨进优质发展新阶段。积极实施学校建设“精品工程”,39所普通高中通过自治区普通高中一级学校评估,占全市普通高中的45.35%。同时,加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做大做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实现了县县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目标。全市现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9所,在校学生4.81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41.31%。
四是职业教育步入快速发展新行列。全面实施职教攻坚,共投入攻坚经费11.63亿元,完成攻坚任务数的111.76%,生均校园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四项主要指标全部超过攻坚要求,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现有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7所,其中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所(全区共有9所),每县均建有1所综合性县级职教中心。
五是教育经费投入实现新增长。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年加大教育投入。2006-2010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205.84亿元,年平均增长24.77%。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150.42亿元,年平均增长27.81%;多渠道筹措的教育教育经费达55.42亿元。
六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快中小学建设的步伐,抓紧实施《南宁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2002-2015)》,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0年,我市城区新建滨湖路小学、桂雅路小学、仙葫学校等12所中小学校,逐步缓解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难的问题。
七是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专业发展新水平。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树立“教育家办教育”的理念,积极实施“高素质校长培训工程”、“356人才培养工程”、“南宁市21世纪园丁工程”等,选派骨干校长到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培训,与北京大学、广西师大等区内外高校合作开展教师、校长培训。“十一五”期间,举办培训班30多期,近6000名校长、教师参加了培训。
八是素质教育取得全面发展新成果。深化课程改革,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我市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率先在全区进行中考及招生制度改革,素质教育成果显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硕果累累。
九是学生资助工作迈进全程覆盖新时期。建立健全了覆盖从小学到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06至2010年,全市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定学生132.7万人次,累计发放财政资助经费8.33亿元。
十是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迈出新步伐。市教育局分别与美国跨世纪文化交流中心、加拿大素里市教育局等签订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市二中、市三中等7所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澳大利亚半威系英语学院在市十四中设立了雅思学习基地,市十三中被批准为美国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基地。南宁市不少学校结合实际聘用外籍教师执教,提高了外语教学的水平,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交流。2009年,市政府同意建设南宁三中国际学校的方案,项目正在筹备之中。
南宁市各级各类教育欣欣向荣,多层次、多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结构合理的教育体系正在形成,首府南宁已经成为全区学子向往的理想求学之地。南宁市教育局先后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区基础教育课改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领导班子
韦家斌 南宁市教育局局长
汪述斌,南宁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李 挺,南宁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杨 捷,南宁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章志宏,南宁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国忠,南宁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农耀国,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彪,南宁市教育局调研员。
覃存民,南宁市教育局调研员。
李世军,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民办教育行业党委书记。
工作动态
宾阳县举行“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大型主题活动
10月11日,由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办的“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建队纪念日主题队日暨“助苗成长”流动少年宫走进了宾阳县中华镇中心学校。宾阳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韦均来,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黄长志,团县委和各镇团委有关负责人、各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及中华镇中心学校全体师生参加活动。
韦均来在活动上要求,全县要继续共同做好少年儿童的工作,以实际行动增强少先队员对少先队组织的光荣感、归属感,用中国梦激发孩子们心中的理想梦、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
活动期间,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演员与少先队员代表一起进行了精彩的才艺、舞蹈、歌曲、全城有礼情景小品等演出和展示,并向该校赠送文体用品、《小伙伴幸福生活安全读本》以及《全城有礼》宣传光碟等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教育局被公示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名单。
2021年11月17日,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2023年12月,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领导信息.南宁市教育局.
内设机构.南宁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南宁市教育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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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