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体育局,根据中共
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2010〕92号)和中共
南平市委、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2010〕70号),设立南平市体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正处级。
职责调整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开展体育工作,完成省体育局下达的任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全市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指导并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和协调全市体育竞赛与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制定和颁发全市体育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指导协调体育训练,负责全市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体育市场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外事活动,开展国际间及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八)指导、组织体育宣传、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体育教育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各类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体育彩票条块结合管理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外事和体育交流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二)竞技体育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参加全省运动会,配合有关方面组织参加国家、全省的其他赛会;主办全市运动会,统筹协调由我市承办的重大竞技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依法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负责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核准和申报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组织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承担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学生体育教育工作;组织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竞赛工作。
(三)群众体育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群众体育、全民健身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行全市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工作,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社区体育、行业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及其它社会体育的发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做好体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群众体育协会工作。
人员编制
南平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南平市体育局局长:李晓华
南平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廖友才
南平市体育局正处长级干部:李录、邱建闽
南平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勇
南平市体育局副调研员:李力
其他事项
(一)市体育局承担南平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相关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