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红十字会是一个组织机构,隶属于南平市政府。
机构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各级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社会活动
2019年1月3日,南平市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延召开,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林圣魁到会祝贺,市领导张培栋、潘敏芳、朱仁秀、余建坤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