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南昌市事业单位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
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报表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原国家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
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构建咨询、指导、服务、援助工作平台;
4、认真做好全市就业训练机构师资管理和职称认定,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工作;
5、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有关业务指导服务;指导开发就业岗位,开拓并安置社区就业,指导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做好全市“零就业家庭”的调查认定和安置服务工作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和再就业基地的认定审批及管理服务工作,并提供有关扶持政策咨询服务;
7、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指导各县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各级各类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可和年检工作,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务输出;
8、负责劳服企业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劳服企业工作,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学术活动;
9、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负责就业办的日常事务工作,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负责农转办的日常事务工作;
10、承担全市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发放等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17:34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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