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经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成立的事业单位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是经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在整合市高招办、中招办、自考办、会考办基础上成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
基本职能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拟制南昌市教育考试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普通高校(含硕士研究生)、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及硕士研究生报名、初试工作;承担全市中等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实施工作;承担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教育类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县(区)的招生考试工作;承担南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三眼井街84号
机构设置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内设六个职能科室。
负责协调党支部和行政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机要、党群、新闻宣传、后勤保卫、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科
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宣传、咨询、信访及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数据统计、政审、体检、建档、组考等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美术专业考试和技术科目考试的组考工作、外语口试的命题组考工作,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做好普高体育专业考试工作,负责空军和民航招收飞行员的宣传、报名、体检、保苗等工作,负责普通高校享受优惠政策资格的审查工作和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做好招收保送生确认录取工作,负责南昌市报名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现场确认、数据统计、组考工作。
成人高校招生与社会考试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工作;承担省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各类非学历证书社会考试工作;负责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与社会考试宣传及科研工作。
自学考试科
负责全市自学考试的政策咨询、社会助学管理、考籍、档案管理、毕业证核发、宣传及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科
参与拟订全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负责组织全市中等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实施工作,负责中等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宣传及科研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考、考务及管理工作,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迁及管理工作,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质量监控与考试评价工作。
信息科
负责本院各类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信息安全和管理,组织全市招生考试管理软件的开发、完善和应用培训指导。
获得荣誉
2018年12月18日,获得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南昌市第十七届文明单位”称号。
现任领导
院长:胡洪明
参考资料
组织机构.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招考信息网.
考试院简介.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招考信息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4 16:06
目录
概述
基本职能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