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盐务局是已撤销的南昌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接受
江西省盐务局垂直领导。
南昌盐业公司(暨
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南昌公司)是省盐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本区域的食盐加碘、供应和运销任务。局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南昌公司连续两年(2007、2008年)被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授予“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度,南昌公司荣获省盐业集团公司综合考核评比A级单位及2009年度销售冠军称号。
3、依照国家的盐业法规,监督本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管理本市食盐专营工作,核发《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负责本市碘盐加工和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
下属
进贤县盐务局(盐业分公司)、新建县盐务局、奉新县盐务局、靖安县盐务局、安义县盐务局(食盐配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