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场烧锅遗址
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校场烧锅遗址,位于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2015年6月23日,南校场烧锅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校场烧锅遗址是当年景芝镇“72座烧锅”之一,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窖池100余个。其较为完好地保存了旧时石磨粉碎、人工踏曲、天锅蒸馏、陶瓮发酵等明清时期的古法酿酒工艺,是迄今为止国内白酒保存最为完好的古代酿酒作坊之一。
参考资料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山东政府网.2015-06-23
.海报新闻.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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