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三十七蛮部,唐宋时期对云南东部少数民族37个部落的统称。南诏、大理时均称此名。
沿革
包括因远部(居元江)、休腊部(居河西)、嶍峨部(居嶍峨县)、屈中部(居阿迷州)、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为临安府两长官司)、铁容甸部(亏容长官司)、官桂思陀部(临安府思陀甸长官司)、王弄部、强现三部(居开化府)、师宗部(今师宗县地)、弥勒部(今弥勒县地)、吉输部、裦恶部(今弥勒县境)、维摩部(今泸西县地)、罗雄部(今罗平县)纳垢部(今马龙县地)、落温部(今陆良县境)、磨弥部(今沾益县地)、仁德部(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境)、夜苴部(今罗平县境)、强宗部(今澄江县)、步雄部(今江川县地)、罗伽部(今江川县境)、休制部(新兴州)、落蒙部(今路南县境)、弥沙部(今路南县地)、邑市部(今路南县境)、阳城堡部(今晋宁县)、罗部(今罗次县境)、于矢部(武定境内)、罗婺部(武定州境)、华竹部(今元谋县境)、洪农碌券部(禄劝县境)、掌鸠法块部(今禄劝县境)、白鹿部(楚雄府)、谋统部(鹤庆州)。主要分布在西起楚雄、武定、禄功,东至贵州,南界元江,北抵昭通的广大地区。其民族成份以乌蛮、河蛮为主。各部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居住地亦常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