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政策指导、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起草外事工作相关政策规划。
二、研究分析各国发展动态和政策走向,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决策的建议。
三、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
四、统筹安排并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
五、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六、承担我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审核管理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
七、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承担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证照申办业务。
八、拟订我市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和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九、承办我市对外交往事务,归口管理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
十、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来我市外国人的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来我市外国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务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我市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协调指导我市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涉外应急事务处理。
十一、负责我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十二、负责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相关新闻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
内设机构
1.综合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调研、督办、信息、会议、宣传、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外事专项经费及本办行政经费预算并执行预算,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外事财务制度和本办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考核和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部署和要求;组织制定我市外事工作规划、计划及对外工作中长期规划;承担综合性外事调研工作,汇总、编研、追踪外事信息和国际形势,研究涉外领域重点、热点问题,综合研判国际形势对我市的影响,并就相关对外工作提出建议;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办理市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报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
2.出国来华管理处(行政服务处)。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拟订我市出国(境)管理规定和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全市因公出国(境)的计划申报、报备及管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宜,代市政府出具县处级及以下经贸科技类团组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承担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签证(签注)申办业务;受委托承担中央、省级垂直管理部门在我市的机构人员因公出国护照、签证、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工作;负责领事认证、签证及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签注)、APEC商务旅行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外国人来华的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持有我外交、礼遇公务签证的外国人在华签证延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护照签证专管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保密制度,做好出访成果评估工作。
3.礼宾友城处(翻译处)。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承担来我市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市级重大活动的外事接待及礼宾工作;承担外国来访记者和相关新闻机构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拓展友好交流渠道;负责发展国际友好城市,办理缔结友好城市报批手续;做好全市外事翻译工作指导与专业培训;拟订并实施国际友城年度交流计划;指导和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
4.领事处。负责接待和管理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及人员的来访工作;承办与驻华使领馆的交涉事项;负责我市在海外人员的领事保护、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留学生、进修生工作;负责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做好海外侨胞合法权益保护和海外涉侨综合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我市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市有关边境、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有关涉外会议、会晤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际会议的审核、申报工作。
5.港澳事务处。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港澳事务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制定并实施我市与港澳地区年度交流计划;负责邀请和接待港澳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技、教育、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对香港、澳门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和友好交往工作;参与协调我市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承担我市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相关事务。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成员:陶学军
党组成员、市委外办专职副主任:王猛
副主任:侯艳秋
党组成员、副主任:严航
党组成员:曹明
四级调研员(市管):曹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