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信访局
南通市政府下辖信访局
南通市信访局是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机关以及市领导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参考。
(三)督促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向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指导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代表市政府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我市群众进京去省上访相关工作。负责驻京、驻宁日常信访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及时劝返本地越级上访群众。应急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修改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信访工作考核。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预警研判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化建设。
(七)指导全市信访系统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八)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九)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中央和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事项。
(十)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调研、信息、宣传、安全、机要、保密、财务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组织信访工作考核;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二)来信办理处(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人给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市信访局及其负责人的来信;受理办理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督办和市领导批办的群众来信事项;及时筛选重要来信信息报送领导阅示;负责重要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收集、筛选、整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建议,汇总分析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重要建议,跟踪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建议事项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信办理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三)来访接待处。负责接待市内外群众的来访;办理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督办和市领导批办的群众来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来市集体上访和重大、异常来访突发事件;及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汇总上报各地集体上访的动态;负责群众上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情况通报;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负责驻京、驻宁日常信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我市进京去省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四)查办督办处。负责督查上级机关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查上级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上级机关交办和市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在督查督办信访案件中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工作,统筹指导信访督查工作;指导全市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指导检查全市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五)联席办综合处。承办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对县(市)区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协调办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市群体性突出问题、群众进京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配合处理在京信访异常、突发事件,维护我市群众进京上访秩序;及时报告群众进京上访的重要情况。
(六)复查复核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起草、修改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接受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等工作;指导检查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七)网络信访处。办理“市长信箱”来信;负责传真、电话和其他网上信访办理工作;及时筛选重要来电和网上来信报送领导阅示;负责重要来电和网上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电和网上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全市网络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吕敬荣
人员编制
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处长(主任)13名,其中正处长(主任)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南通市政府.
内设机构.南通市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22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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