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林局
南通市政府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农林局是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单位,有12个内设机构,10个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江苏省南通市农林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市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农业产业化及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制定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信贷、保险、农产品流通和进出口等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研究起草涉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三)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工作,指导全市林业资源的管理、利用和保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指导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四)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五)承担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农机监管、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落实与监督。负责农机系统供销、维修行业、服务市场和服务规范的宏观管理。负责农机化发展预测及统计。(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种植业)等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内设机构
林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生态南通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管理;依法开展林木采伐、占用或征用林地、出林区木材运输、林区内木材经营加工、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林业)、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等许可与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农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粮棉油桑等大宗农作物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和省扶持大宗农作物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大宗农作物高产增效创建与管理工作;实施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肥料、农药、种子管理工作;负责农情、灾情、苗情统计工作,发布相关信息,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负责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的调度管理和使用监督;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
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老干部服务、出国人员政审、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安全、保密、信访、文电、机要、计划生育和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委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阶段性重点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承办农业农村经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全市农资市场整规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负责农业行政审批、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协调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农业生产事故处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研究提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内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负责综合农业农村经济情况,掌握农业和农村发展动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标;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全市农业系统目标管理考评考核工作。
科技教育处
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发展规划与政策;统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科技项目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统筹城乡发展的相关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的组织申报、日常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和监督管理。
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
含蔬菜办公室、休闲农业处。拟订并组织实施项目农业、规模产业、高效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制订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村年度发展计划;承担高效农业项目建设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扶持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配合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和考核评比工作;协同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组织规划蔬菜科研工作,开展科研项目协作攻关;拟订并组织实施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休闲农业建设工作。
财务审计处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市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及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市级以上农业项目财务管理并进行审计。
畜牧兽医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依法开展动物诊疗、兽药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种畜禽生产经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畜禽人工授精人员资格等许可与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本行业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畜牧兽医行业标准和动物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计划、应急预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人畜共患病疫情的应急响应,组织扑灭动物疫情;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发布和防控监督;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
农机处
拟订农机化发展目标、农机管理政策、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农机服务规范与作业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落实;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和农机运用、农机服务组织经营活动;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跨区作业;依法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及驾驭证的核发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农机推广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农机产品质量事故;负责农机柴油需求预测;负责农机交流合作及统计信息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的建议;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拟订并实施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组织优质安全农产品申报认证,负责优质安全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能源处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直属单位
南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类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2.负责全市农林牧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3.组织开展农林牧综合和专项整治活动,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秩序。4.负责全市重大农业违法案件和跨县(市)、区案件的查处,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农业刑事案件。5.负责审查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条件,并提出意见。6.依法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使用、基本农田和农业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案件。7.负责全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8.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9.配合搞好农业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通市林政管理站:履行各项林业行政审核、审批职责。做好森林防火和公益林管理工作。做好全市采伐限额管理、木材行业管理工作。做好全市林权登记发证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对森林采伐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全市林业分类经营工作;协助做好木材运输证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对全市征占用林地现状进行现场调查,并配合国家开展的征占用林地检查;协助做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查处全市森林采伐、征占用林地违法案件。
南通市农业科技与对外经济合作交流中心:1.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协助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规划,配合开展全市农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绿色证书、“致福工程”等培训工程。2.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农广校招生与教学管理工作。3.农业科普工作: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牵头组织农民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4.农业外事外经工作:配合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外事外经工作规划;协助组织农林系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指导外向型基地建设与管理。5.负责农业科技档案的行业管理,农业科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南通市林果指导站:⒈森林植物检疫:⑴制订全市森林病虫害检疫规划,并组织实施;⑵对全市调出、调进的应施检疫森林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森林植物产品及果、花苗圃苗木分别进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严格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入和蔓延;⑶对货物集散地、贸易市场进行检疫检查和复检。⒉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与防治:⑴制订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⑵组织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⑶组织全市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除治。⒊森林资源监测:⑴全市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状况(包括湿地、沙化土地、森林生态功能和森林健康等生态环境资源)的综合性资源调查与监测;⑵监测森林资源消长动态,分析造林绿化效果;⑶建立全市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为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林业结构以及监督考核目标责任制提供依据。⒋生产管理与技术指导:⑴组织林业工程规划;⑵林业、果树、花卉种子(苗)行业生产管理及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5.园艺站承担全市园艺(指果树、花卉等)生产管理;园艺品种、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为市政府发展全市园艺产业提供参谋、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供园艺产业信息、外经、科技交流等服务;组织园艺科技人员知识技术培训教育;开展园艺科技人员学术活动及园艺知识普及。
南通市土壤肥料站:开展全市土壤资源调查及评价和开发利用,搞好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对全市的土壤肥力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动态监测数据与耕地质量档案,及时了解全市土壤利用状况及土壤肥力动态变化,为农业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配合农业行政部门及农业执法部门开展肥料市场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生产中的肥料质量事故的鉴定。配合省站进行复合肥料登记管理方面的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及样品采集。组织新型肥料、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引进试验及示范推广。组织推广平衡施肥技术。指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商品粮基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壤肥力建设工作。探索全市不同土壤类型的改良模式及中低产田改造与培肥模式,组织指导大面积推广。根据全市的土壤肥力分区和作物栽培状况,组织技术培和科普宣传,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肥料,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
南通市植保植检站。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植物疫情管理,农业植物疫情封锁控制,农业植物检疫审批,农业植物检疫隔离试种,农业植物调运检疫。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农业植物重大病虫害动态监测,农业植物病虫抗药性监测,农业植物病虫害测报技术推广,农业植物病虫害测报计算机网络建设,农业植物病虫害测报信息传递,农业植物病虫害测报区域站管理。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植物病虫害灾情分析,农业植物病虫害治理,农业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发,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农用药械管理:农用药械安全使用指导。相关社会服务:农田草害与农村鼠害动态监测、治理及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等。
南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动物及其产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畜牧兽医站、南通市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动物防疫、检疫及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情报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物疫情和畜牧生产统计、科普宣传;动物产品安全和饲料产品质量相关技术检测等。
南通市种子管理站(南通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两证”条件审核、发放、跟踪管理);2.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种子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市场抽检、种子生产基地产地监督抽检、种子质量异地种植鉴定、受行政执法机构委托承担种子质量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等);3.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特定生态区域农作物品种审定,市级农作物品种认定,市品种审定小组日常工作);4.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推广及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组织新品种区域试验、品种论证,制订良种推广计划,公布推广品种名录,种质资源保护);5.种子违法案件的查处处罚、种子事故及质量纠纷调查鉴定(种子事故原因调查、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调解和处理);6.种子规划与实施及行业管理(制定种子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种子工程实施,种子新技术、新品种试验推广及技术培训与指导,种子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管理及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会同价格部门负责种子价格管理,种子信息统计管理);7.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与管理。
南通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1.组织实施重大农业政策:宣传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粮食直接补贴、良种推广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政策。2.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制定农作物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农作物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文件审核,组织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农作物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和生产技术标准等。3.农作物生产管理与指导:组织农业重大新技术的引进筛选、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指导全市水稻、油菜、玉米、棉花、花生、三麦、蚕豆、大豆、甘薯等农作物生产,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4.农业生产抗灾救灾:负责制定农作物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情况下经济动员农作物生产供应预案,防灾抗灾减灾技术措施的落实、灾后处理等。5.农业生产事故的组织鉴定与协调处理:组织鉴定并协调处理农业生产技术事故,依法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南通市种子管理站.南通农业信息网.
财务审计处.南通农业信息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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