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农林局是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单位,有12个内设机构,10个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江苏省南通市农林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市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农业产业化及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制定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信贷、保险、农产品流通和进出口等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研究起草涉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三)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工作,指导全市林业资源的管理、利用和保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陆生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指导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四)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
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五)承担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农机监管、
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落实与监督。负责农机系统供销、维修行业、服务市场和服务规范的宏观管理。负责农机化发展预测及统计。(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种植业)等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
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内设机构
林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生态南通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管理;依法开展林木采伐、占用或征用林地、出林区木材运输、林区内木材经营加工、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林业)、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等许可与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农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粮棉油桑等大宗农作物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和省扶持大宗农作物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大宗农作物高产增效创建与管理工作;实施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肥料、农药、种子管理工作;负责农情、灾情、苗情统计工作,发布相关信息,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负责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的调度管理和使用监督;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
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老干部服务、出国人员政审、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安全、保密、信访、文电、机要、计划生育和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委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阶段性重点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承办农业农村经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全市农资市场整规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负责农业行政审批、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协调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农业生产事故处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研究提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
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内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负责综合农业农村经济情况,掌握农业和农村发展动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标;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全市农业系统
目标管理考评考核工作。
科技教育处
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发展规划与政策;统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科技项目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统筹城乡发展的相关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的组织申报、日常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国内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和监督管理。
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
含蔬菜办公室、休闲农业处。拟订并组织实施项目农业、规模产业、高效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制订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村年度发展计划;承担高效农业项目建设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扶持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配合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和考核评比工作;协同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组织规划蔬菜科研工作,开展科研项目协作攻关;拟订并组织实施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休闲农业建设工作。
财务审计处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市级
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及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市级以上农业项目财务管理并进行审计。
畜牧兽医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依法开展动物诊疗、兽药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种畜禽生产经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畜禽人工授精人员资格等许可与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本行业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畜牧兽医行业标准和动物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拟订并组织实施
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计划、应急预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人畜共患病疫情的应急响应,组织扑灭动物疫情;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发布和防控监督;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
农机处
拟订农机化发展目标、农机管理政策、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农机服务规范与作业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落实;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和农机运用、农机服务组织经营活动;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跨区作业;依法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及驾驭证的核发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农机推广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农机产品质量事故;负责农机柴油需求预测;负责农机交流合作及统计信息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的建议;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拟订并实施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组织优质安全农产品申报认证,负责优质安全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能源处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直属单位
南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类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2.负责全市农林牧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3.组织开展农林牧综合和专项整治活动,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秩序。4.负责全市重大农业违法案件和跨县(市)、区案件的查处,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农业刑事案件。5.负责审查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条件,并提出意见。6.依法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使用、基本农田和农业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案件。7.负责全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8.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9.配合搞好农业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通市林政管理站:履行各项林业行政审核、审批职责。做好森林防火和公益林管理工作。做好全市采伐限额管理、木材行业管理工作。做好全市林权登记发证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
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对森林采伐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全市林业分类经营工作;协助做好木材运输证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对全市征占用林地现状进行现场调查,并配合国家开展的征占用林地检查;协助做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查处全市森林采伐、征占用林地违法案件。
南通市农业科技与对外经济合作交流中心:1.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协助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规划,配合开展全市农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绿色证书、“致福工程”等培训工程。2.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农广校招生与教学管理工作。3.农业科普工作:组织开展
送科技下乡活动,牵头组织农民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4.农业外事外经工作:配合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外事外经工作规划;协助组织农林系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指导外向型基地建设与管理。5.负责农业科技档案的行业管理,农业科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南通市林果指导站:⒈森林
植物检疫:⑴制订全市森林病虫害检疫规划,并组织实施;⑵对全市调出、调进的应施检疫森林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森林植物产品及果、花苗圃苗木分别进行
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严格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入和蔓延;⑶对货物集散地、贸易市场进行检疫检查和复检。⒉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与防治:⑴制订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⑵组织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⑶组织全市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除治。⒊
森林资源监测:⑴全市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状况(包括湿地、沙化土地、森林生态功能和森林健康等生态环境资源)的综合性资源调查与监测;⑵监测森林资源消长动态,分析造林绿化效果;⑶建立全市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为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林业结构以及监督考核
目标责任制提供依据。⒋生产管理与技术指导:⑴组织林业工程规划;⑵林业、果树、花卉种子(苗)行业生产管理及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5.园艺站承担全市园艺(指果树、花卉等)生产管理;园艺品种、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为市政府发展全市园艺产业提供参谋、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供园艺产业信息、外经、科技交流等服务;组织园艺科技人员知识技术培训教育;开展园艺科技人员学术活动及园艺知识普及。
南通市土壤肥料站:开展全市土壤资源调查及评价和开发利用,搞好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对全市的土壤肥力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动态监测数据与耕地质量档案,及时了解全市土壤利用状况及土壤肥力动态变化,为农业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配合农业行政部门及农业执法部门开展肥料市场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生产中的肥料质量事故的鉴定。配合省站进行复合肥料登记管理方面的
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及样品采集。组织新型肥料、
土壤调理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引进试验及示范推广。组织推广平衡施肥技术。指导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商品粮基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壤肥力建设工作。探索全市不同土壤类型的改良模式及中低产田改造与培肥模式,组织指导大面积推广。根据全市的土壤肥力分区和作物栽培状况,组织技术培和科普宣传,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肥料,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
南通市植保植检站。农业
植物检疫:农业植物疫情管理,农业植物疫情封锁控制,农业植物检疫审批,农业植物检疫隔离试种,农业植物调运检疫。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农业植物重大病虫害动态监测,农业植物病虫抗药性监测,农业植物病虫害测报技术推广,农业植物病虫害测报计算机网络建设,农业植物病虫害测报信息传递,农业植物病虫害测报区域站管理。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植物病虫害灾情分析,农业植物病虫害治理,农业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发,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农用药械管理:农用药械安全使用指导。相关社会服务:农田草害与农村鼠害动态监测、治理及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等。
南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动物及其产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畜牧兽医站、南通市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动物防疫、检疫及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情报告;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物疫情和畜牧生产统计、科普宣传;动物产品安全和饲料产品质量相关技术检测等。
南通市种子管理站(南通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两证”条件审核、发放、跟踪管理);2.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种子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市场抽检、种子生产基地产地监督抽检、种子质量异地种植鉴定、受行政执法机构委托承担种子质量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等);3.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特定生态区域农作物品种审定,市级农作物品种认定,市品种审定小组日常工作);4.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推广及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组织新品种区域试验、品种论证,制订良种推广计划,公布推广品种名录,种质资源保护);5.种子违法案件的查处处罚、种子事故及质量纠纷调查鉴定(种子事故原因调查、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调解和处理);6.种子规划与实施及行业管理(制定种子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种子工程实施,种子新技术、新品种试验推广及技术培训与指导,种子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管理及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会同价格部门负责种子价格管理,种子信息统计管理);7.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与管理。
南通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1.组织实施重大农业政策:宣传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粮食直接补贴、良种推广补贴和
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政策。2.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制定农作物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农作物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文件审核,组织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农作物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和生产技术标准等。3.农作物生产管理与指导:组织农业重大新技术的引进筛选、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指导全市水稻、油菜、玉米、棉花、花生、三麦、蚕豆、大豆、甘薯等农作物生产,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4.农业生产抗灾救灾:负责制定农作物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情况下经济动员农作物生产供应预案,防灾抗灾减灾技术措施的落实、灾后处理等。5.农业生产事故的组织鉴定与协调处理:组织鉴定并协调处理农业生产技术事故,依法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