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南通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其他行政服务事项(以下统称为“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性政务服务机构。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原南通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10年4月更名为南通市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11月25日正式定名为南通市政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中心位于工农南路150号,办事大厅共两层,分设ABCD四个办事区域,建筑面积为15000多平方米。中心共入驻46个部门和单位,设248个办事窗口,工作人员375名,另设公安车管、农机、房产交易、口岸、人民银行等分中心,纳入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共801项。有2个银行入驻中心。中心内设综合处、业务处、信息处和督查处4个处室,具体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分别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按规定设置中心机关党委。
中心办事大厅投入了各类信息终端1063台套,通过
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部门专网等基础技术平台,满足了入驻部门和单位50多套专业业务管理系统的运行需求。数据交换、流程整合、信息共享、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等功能模块全面实时运行,实现了所有事项向
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强大的基础平台智能化、信息化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注入了科技的力量。
中心以事项公开、程序公正、流程简便、行为规范为目标,以“三集中、三到位”为突破口,通过持续推动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效能提速和服务水平提升,积极构建具有南通独特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和服务体系,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政务服务平台。
协助中心领导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的规划制订、参与政务、管理事务、保障服务,承担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负责公文办理、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工作,使用和管理印章、介绍信;负责计划、总结、报告、制度等各类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宣传报道、信息综合和调研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财务、工资工作;负责和指导卫生、安全保卫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等)事项的管理;负责指导各纳入中心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参与上报事项有关手续的办理;负责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和联办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联审会、竣工联合验收和起草联审会会议纪要,参与中心工作例会的会务工作;收集、整理各类业务报表,做好统计、归档、分析工作;负责中心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参与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等审批前置环节的指导;检查指导全市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负责市与县(市、区)政务中心及市政务中心各分中心之间的业务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中心信息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机房、信息控制室和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负责中心各终端设备的综合信息发布和日常检查,确保运行正常;负责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和门户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并与
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各专网(含县、区级中心及市政务中心各分中心网络系统)的业务衔接与协调,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做好系统优化改进、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