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1月18日。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简介
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9年1月18日。是南通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据《南通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拟订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十二)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优抚医疗救助对象,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救助政策待遇的落实。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退役军人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退役军人舆论宣传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和荣誉奖励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分类处理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
(四)移交安置处。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政策协调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随调配偶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国家和省下达的计划外选调工作。
(五)就业创业处(军休服务管理处)。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六)优抚处。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拟订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拥军褒扬处。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烈士评定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协调走访慰问活动;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驻通部队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下属单位
南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南通市烈士陵园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
办公地址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办公楼27楼
现任领导
局长:周海斌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1 21:24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