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是南阳市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是马驰昭。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 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性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和规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
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医疗保障系统基金预算、财务统计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
(三)待遇保障科。
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
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性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医药价格监管科。
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
(六)基金监管科。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医疗保障系统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局属二级单位
一、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法规。
(二)指导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经办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行风建设、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工作;参与指导县域医共体改革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参保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结算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和精算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保障待遇问题线索的受理、核查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市直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经办业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结算管理和财务报表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人事科。
(三)公共业务科。
(四)基金管理科。
(五)稽核审计科。
(六)医药服务科。
(七)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科。
(八)职工医疗保障科。
(九)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
(十)异地就医服务科。
二、南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统计核算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完善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信息监控系统;
承担对全市“两定机构”基金支付数据信息进行统计核算的具体工作等。
现任领导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马驰昭
主持市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路钢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信访稳定、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定点扶贫、经济高质量;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财务统计、基金预决算管理、医保基金审计等工作;负责医保基金分析、评估预警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应诉、行政审批、权责清单、招商引资、放管服、营商环境、绩效考核、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服务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服务价格、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医药价格监管科。联系市医疗保险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阳
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行风政风、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会、群团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医保体制改革、医保目录、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分管机关党委、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联系市医疗保障基金统计核算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松生
负责职工、城乡居民、生育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及医疗救助、全民参保、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医保信用建设、受理医保基金举报投诉和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负责落实约谈机制;负责行业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6 10:4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