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街道党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
行政管理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
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4、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强。
10、指导
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