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共和国宪法
指现行宪法
南非共和国宪法,是指现行宪法,1996年,在临时宪法基础上起草的新宪法被正式批准,并于1997年开始分阶段实施。宪法规定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制度,中央、省级和地方政府相互依存,各行其权。宪法中的人权法案(Bill of Rights)被称为南非民主的基石,明确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修改宪法序言须国民议会3/4议员和省务院中的六省通过;修改宪法其他条款须国民议会2/3议员通过;如修宪部分涉及省级事务条款,须省务院中的六省通过。
宪法历史
南非从独立至今,共制定了5部宪法。
1910年,南非独立,由开普、德兰土瓦等4个殖民地组成南非联邦,《南非法》是其第一部宪法,采纳英国议会制度模式,实行两院制。1961年,制定《南非共和国宪法》,沿袭1910年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但进一步推行种族歧视政策。1983年制定第三部宪法,改善白人和有色人种、印度人的关系,但没有彻底改变歧视黑人的种族隔离政策。1993年通过临时宪法,废除种族隔离制度,为建立统一、民主的新南非,确定了制宪原则。1996年南非宪法颁布,确立了南非的新型政治体制,是南非的现行宪法。该宪法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是公认的体现民主的宪法。
参考资料
南非国家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021-02-01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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