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镇,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地处
博湖县城区,东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十五团毗邻,南与巴州种畜场、
才坎诺尔乡相邻,西、西北与
查干诺尔乡接壤,北、东北与巴州种畜场交界,为县人民政府驻地,区域总面积33.5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1950年,属和硕县二区管辖。
1953年,属和硕县三区管辖。
1958年,属和硕县光明公社管辖。
1978年,属查干诺尔公社管辖。
1984年12月,成立博湖镇。
行政区划
2011年,博湖镇下辖查斯托勒盖(芦花)、查斯布呼(银湖)、哈尔古比(阳光)、滚哈尔(宝浪)、团结5个社区。
2019年,博湖镇下辖8个社区:银湖社区、阳光社区、芦花社区、宝浪社区、团结社区、乌什塔拉渔村社区、西海社区、幸福社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博湖镇地处
博湖县城区,东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十五团毗邻,南与巴州种畜场、
才坎诺尔乡相邻,西、西北与
查干诺尔乡接壤,北、东北与巴州种畜场交界,为县人民政府驻地,区域总面积33.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博湖镇地处开都河下游,地势平坦。
气候
博湖镇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气温多变,常有寒潮入侵,多风,夏季炎热,秋季降温快,冬季寒冷,全年多晴日;多年平均气温7.8℃,1月平均气温12.5℃,7月平均气温2.8℃;平均气温年较差35.5℃,最大日较差20.2℃;无霜期年平均175天,最长达214天,最短为137天;年平均日照时数3138小时,年总辐射156.8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降水量64.6毫米。
水文
博湖镇境内有开都河;该河流发源于天山中部,流至博湖镇,在宝浪苏木拦河闸分东西两支分别注入博斯腾湖的大湖和西南小湖区;年径流量22.96亿立方米,平均流量为72.76立方米/秒,其中东支年径流量12.58亿立方米,平均流量为39.86立方米/秒,西支年径流量10.38亿立方米,平均流量为32.90立方米/秒。
人口
2011年,博湖镇总人口11240人,其中常住人口10294人,流动人口946人。总人口中,男性6049人,占53.8%;女性5191人,占46.2%;以汉族为主,达7840人,占69.75%;有维吾尔、蒙古、回3个少数民族,其中蒙古族1399人,占12.4%;维吾尔族1316人,占11.7%;回族685人,占6.15%。2011年,博湖镇人口出生率为9.3‰,人口死亡率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175人。
截至2018年末,博湖镇户籍人口为1978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博湖镇财政总收入955万元,比2010年增长28.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6万元,比2010年增长31.8%。
2018年,博湖镇有工业企业29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6个。
农业
博湖镇主要经济作物有葡萄、核桃、红枣等。博湖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博湖镇生猪饲养量613头,羊饲养量1837只,牛饲养量57头;家禽饲养量4.8万羽,上市家禽2.7万羽。博湖镇渔业以淡水鱼养殖为主,主要有赤鲈、鲤鱼、池沼公鱼、草鱼、鲢鱼等32种人工放养和自然繁殖的品种。
工业
博湖镇工业以辣椒、水产品、番茄加工业为主。2011年,博湖镇有工业企业9家。
商贸
2011年末,博湖镇有商业网点566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博湖镇有民汉合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共3所,教学班52个,小学在校生1706人,学校教职工511人;中学教学班60个,在校生2332人;其中初中班39个,人数1405人;高中班21个,人数927人;学前教学班17个,在园幼儿819人。2011年,博湖镇教育经费达1.34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32亿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26亿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1.19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0.21%、0.21‰、18%、0.199%。
科技事业
2011年末,博湖镇有各类科技人员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经营管理人员6人,技能人员8人,农村实用人员3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博湖镇有文化站1个,5个社区文化室,藏书11000余册。2011年末,博湖镇有灯光篮球场2个,有400米跑道体育场1个;老年活动场所4所;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0%。2011年末,博湖镇广播电视网络实现全覆盖;广播电台开办了汉语、维吾尔语、蒙古语广播节目。2011年末,博湖镇全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有线电视有中央及各省区市的4个电视频道在该地落户。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博湖镇有卫生院1所,职工8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注册护士2人;病床10张,固定资产总值16.6万元。2011年,博湖镇完成诊疗1091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
社会保障
2011年,博湖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381户,人数876人,支出260万元,月人均247元;城市医疗救助69人次,发放城镇大病救助金10.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8户,人数50人,支出6.26万元,月人均104.3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3.4万元,比2010年增长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050人;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1万元,比2010年增长1.18%,基金支出合计20.1万元,比2010年增长34%。
交通
博湖镇以公路运输为主要方式,境内有焉博公路,道路四通八达,全部为柏油路面。
历史文化
博湖镇因处于博斯腾湖畔而得名,又名宝浪苏木(蒙古语),因该地曾是宝浪苏木部落聚集的地方。
所获荣誉
2021年7月,博湖镇党委被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