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坦
唐代官员
卢坦(748—817)唐大臣。字保衡,洛阳人。曾为义成军判官,节度使李复病重,监军使薛盈珍害怕叛乱,坦为之进计。后复死,坦护丧归东都。后为寿安令。因河南尹征收赋税甚急,县民讼以织机未成,日期大短,无复上交。坦令县民织布,不欲考虑期限,后布输上,坦也因违期而受罚,自是有名。’累迁至库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不久出为宣歙池观察使,又入为刑部侍郎、盐铁转运使,致户部侍郎、判度支。元和八年(813)黄河决口,西受降城被冲毁,李吉甫决定移兵于天德故城,坦上书言不可,不被采用。不久出为剑南东川节度使。卒赠礼部尚书。
卢坦简介
坦,字保衡,河南洛阳人。宣宗朝累官刑部侍郎盐铁转运使,改户部,出为东川节度使。十二年卒,年六十九,赠礼部尚书。
相关史料
(《新唐书·列传第八十四》 鲍李萧薛樊王吴郑陆卢柳崔)
卢坦,字保衡,河南洛阳人。仕为河南尉。时杜黄裳为尹,召坦立堂下,曰:“某家子与恶人游,破产,盍察之?”坦曰:“凡居官廉,虽大臣无厚畜,其能积财者必剥下以致之。如子孙善守,是天富不道之家,不若恣其不道,以归于人。”黄裳惊其言,自是遇加厚。
生平
李复为郑滑节度使,表为判官。监军薛盈珍数干政,坦每据理拒之。有善笛者,大将等悦之,诣复请为重职。坦笑曰:“大将久在军,积劳亟迁,乃及右职。奈何自薄,欲与吹笛少年同列邪?”诸将惭,遽出就坦谢。复病甚,盈珍以甲士五百内牙中,封府库,举军大恐。坦劝止之,军乃安。复卒,诏姚南仲代之。盈珍以南仲本书生,易之,曰:“是将材邪?”坦私谓人曰:“姚大夫外柔中刚,监军若侵之,必不受。我留,恐及祸。”乃从复丧归东都,为寿安令。盈珍果与南仲不相中,幕府多黜死者。
成长经历
河南赋限已穷,县人诉机织未就,坦诣府请申十日。不听。坦谕县人第输,勿顾限,违之不过罚令俸尔。由是知名。累为刑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赤县尉为台所按,京兆尹密救之,帝遣中人就释。坦白中丞,请中覆,中人走以闻,帝曰:“吾固宜先命有司。”遂下诏,乃释。数月迁中丞。
初,诸道长吏罢还者,取本道钱为进奉,帝因赦令一切禁止,而山南节度使柳晟、浙西观察使阎济美格诏输献,坦劾奏,晟、济美白衣待罪。帝谕坦曰:“二人所献皆家财,朕已许原,不可失信。”坦曰:“所以布大信者,赦令也。今二臣违诏,陛下奈何以小信失大信乎!”帝曰:“朕既受之,奈何?”坦曰:“出归有司,以明陛下之德。”帝纳之。李?诛,有司将毁其祖墓,坦上疏谏止。裴均为仆射,将居谏议、常侍上,坦引故事及姚南仲旧比。均曰:“南仲何人?”曰:“守正而不交权幸者。”均怒,遂罢为左庶子。
数月,拜宣歙池观察使。初,刘辟婿苏强坐诛。强兄弘,宦晋州,自免去,人莫敢用者。坦奏“弘有才行,其弟从辟时,距三千里,宜不通谋,今坐废,非用人意”,因请署判官,帝曰:“使强不诛,尚录其材,况彼兄耶?”时江淮旱,谷踊贵,或请抑其价。坦曰:“所部地狭,谷来他州,若直贱,谷不至矣,不如任之。”既而商以米坌至,乃多贷兵食出诸市,估遂平。
再迁户部侍郎,判度支。或告泗州刺史薛謇为代北水运时,畜异马,不以献,事下度支。坦遣吏验,未反,帝迟之,更遣中人刘泰昕往。坦曰:“事付有司,而又遣宦官,岂有司不足信乎?”三奏,帝乃止。表韩重华为代北水运使,开废田,列壁二十,益兵三千人,岁收粟二十万石。
河毁西受降城,宰相李吉甫议徙天德。坦以为:“城当碛口,得制北狄之要,美水丰草,边鄣所利。若避河流,不过退徙数里,奈何徇一时省费,堕万世策邪?天德故城,地壤?瘠,北倚山,去河远,烽候无所统接,虏骑唐突,势不容知,是无故而蹙地二百里,故曰非便。”城使周怀义亦以为言。吉甫不悦,出坦为东川节度。后数月,怀义忧死,燕重旰代之,遂徙天德。师人怨,杀重旰,覆其家。
初,坦与宰相李绛议多协,绛藉为己助,及坦出半岁而绛罢。治东川,尽蠲山泽盐井榷率之籍。吴少诚之诛,诏以兵二千屯安州,坦每朔望使人问其父母妻子,视疾病医药,故士皆感慰,无逃还者。惟请收军吏闰月粮助行营,为人所非。元和十二年卒,年六十九,赠礼部尚书。
旧制,官、阶、勋俱三品始听立戟,后虽转四品官,非贬削者戟不夺。坦为户部侍郎时,阶朝议大夫,勋护军,以尝任宣州刺史三品,请立戟,许之。时郑余庆淹练旧章,以为非是。为宪司劾正,诏罚一月俸,夺戟。自贞元以来,立戟十八家不应令,并追正之。 ——《新唐书.卢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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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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