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要求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8、387和391的73个专业的4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
2017年起,护理学(师)专业(代码203)各科目试卷均有条形码标识,该专业考生必须将本人试卷封面上的条形码揭下,粘贴于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未按规定正确粘贴条形码者成绩以零分处理,请考生相互转告。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统一发放成绩单,考生须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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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宁夏、新疆兵团考区的考生需要在现场确认后,于2017年1月4-26日期间完成考试相关费用的网上支付,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
2021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被列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